已婚桃園消防秘書「性侵偷拍」多女!警驗DNA揭20年前3起懸案

一名任職於桃園市消防局秘書室的楊姓助理,去年遭女網友提告偷拍,不料卻因此驚揭他21年前犯下過3起性侵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落跑之狼!一名任職於桃園市消防局秘書室的楊姓助理,去年遭女網友提告偷拍,不料卻因此驚揭他21年前犯下過3起性侵案,轟動一時。案情曝光後,檢方依妨害性自主將他起訴,案件目前仍於審理中,至於多年前捲入的3起性侵則因已過追訴期,獲判不起訴。對此,桃園市消防局迴應,本案屬楊員私德行爲,不便多做迴應。

據悉,楊男目前已婚,而他於2002年、2003年疑因不堪國考壓力,竟連續犯下3起性侵案,每次犯案時皆手持水果刀,埋伏於電梯內等候獵物出現,再將受害女子強押至偏僻處,並以膠帶捆綁對方,最終性侵得逞。儘管警方當時曾於受害人體內檢測出DNA液體,但因查無事證,案件最終不了了之。

直至臺北市婦幼隊去年接獲A女報案,前往楊男辦公室、住所多處搜尋時,竟從其公務電腦裡赫然驚見多部性愛偷拍片,經傳喚相關人士到案說明,才得知楊男與B女約炮,卻未經對方同意就私自拍攝裸身照片、影片。

A女指控,楊男去年前往其住處時,適逢生理期不適,服用藥物後精神恍惚,渾身乏力。不料,楊男卻不顧她反抗意願,竟強行硬上,並在她的下半身、牀單上弄得滿是血跡;楊男離去前,甚至不忘趁着A女清洗時刪除她手機裡的對話紀錄,緊接瀟灑離開。爲此,A女憤而向楊男提告性侵,警方經採集DNA,確認楊男於21年前的性侵犯。

楊男到案時,坦承確實與A女發生過性行爲,但極力否認性侵,反咬稱「是她主動」,對於刪除對話紀錄之舉,則解釋爲「避免後續不必要麻煩」,而他當下之所以着急離開,是因自己渾身經血,只想回家趕快洗澡。

檢方認爲,楊男擅自刪除訊息,且未清洗身上經血就急匆匆離開現場,明顯有詭,並依妨害性自主提起公訴,楊男目前仍於羈押,全案持續審理中;至於其他被偷拍的女網友,仍待檢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桃園市消防局表示,事發後已依《公務員懲戒法》將楊男停職,至於多年前已逾20年追訴期的性侵懸案,消防局則迴應:「楊員私德行爲,不便多做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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