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偷吃被妻抓包 砲友挨告拿2年前「吃雞」對話反擊
已婚張姓男子在約砲神器「探探」認識劉姓網友,事後張妻發現張男在外約砲,氣得對劉女提告索賠,劉不滿張男已婚還約砲,害她被告,拿出前年兩人「吃雞」對話內容反擊,指張以「吃老闆的雞」影射她跟老闆有不正常關係,提告索賠2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爲張男侵害劉女人格權,判張男要賠償300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和劉女前年3月在「探探」認識,兩人聊天一週就出來見面,發展成固定砲友,但已婚的張男面對劉女詢問「有沒有女友」、「有結婚嗎?」都被張男否認,直到前年10月26日,劉女到張男住處查證,才發現張男已婚。
劉女不甘張男欺騙,讓她變成介入婚姻的第三者,還與張男發生多次關係,侵害到她的貞操權,提告向張男索賠15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定張男從頭到尾面對劉女詢問,確實都否認已婚,因此認定張刻意隱瞞結婚事實,侵害到劉女貞操權,判張應賠10萬元確定。事後張妻發現丈夫出軌,也對劉女提告求償,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雙方因約砲已多次對薄公堂。
劉女不滿張男隱瞞已婚,還害她被元配提告,拿出兩人過去對話紀錄,主張去年10月21日晚間,她跟張男分享「桶仔雞」照片,只是打了「吃雞」,張男就反虧「吃老闆的雞?」,影射她跟老闆有不正常男女關係。
當時劉女不滿張男亂迴應,反擊「你在那邊雙關語啊」,還傳送生氣貼圖,結果張又回「老闆的一定很臭」、「他想弄你,給你5000,你會嗎」,劉女不滿張男影射還稱她是「娼妓」,已影響心情、生活與工作,提告向張男索賠20萬元。
法院審理時,張男反駁,稱兩人是砲友,聊到情色話題很稀鬆平成,並沒有任何騷擾意思,何況兩人4天后還有約砲,可見劉女並未感到冒犯。
法官檢視對話紀錄,認爲「吃老闆的雞?」有「食用老闆烹調的桶仔雞」或「爲老闆口交」等意思,後來張男又稱「老闆的一定很臭」,但烹調過的「桶仔雞」,縱使不合個人口味,也不至於達「很臭」程度,可見張男所知的雞,應指男性生殖器。
法官綜合劉女、張男對話紀錄,認爲劉女事後迴應生氣貼圖,可見張男回覆已經從雙關語階段,躍升至明確性暗示,劉女感受到被冒犯,張仍以「哈哈」等開玩笑語氣迴應,未察覺劉女不悅,還使性暗示越來越明顯,已侵害劉女人格權,考量張目前無業,判他要賠3000元給劉女。可上訴。
張姓男子約砲劉姓女子,劉被張妻控告,劉女以前年遭張影射與老闆有不正常關係反制,橋頭法院認爲張侵害劉女人格權,判賠3000元可上訴。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