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3寶爸打網遊變身「網婆」 狂詐男網友278萬下場出爐

已婚3寶爸變「網婆」,詐男網友278萬判2年10月。(李易昌攝)

已婚且有3個小孩的臺中林姓男子,玩傳說對決時設女性大頭貼還取女性名,跟男網友網戀成線上情侶,8個月內騙了男網友278萬多元,直到男網友急需用錢才發現受騙報案,林男矢口否認犯案,法院刑事依詐欺罪重判他2年10月、民事判應給付278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假冒女性結交認識男網友後,得知他創業小有積蓄,2021年邀約男網友在新北市土城見面,但林男卻是以「爸爸」的身份代爲出面,期間表示自己是公司負責人,營運、前景都看好,邀約投資,跟女兒結婚後可以繼承家業,後續林男持續跟男網友互動,並以公司資金短缺要男網友丟錢投資。

男網友在2021年3月到10月間,匯了278萬9500元,直到家人要手術需要用錢,他向女網友以及林男假扮的「爸爸」求援時,才發現他們都不見了,驚覺受騙,趕緊報案。

林男在臺中地院刑事庭審理時矢口否認有詐欺,辯稱沒有假冒女性詐騙男網友,他有將名下帳戶借朋友用;男網友則控訴林男假冒的女網友說要維持神秘感,就當線上遊戲情侶,只和林男假冒的「爸爸」見過面,期間記得林男腿有刺青、講話支吾其詞。

法院比對2人對話、金流及帳戶等,也勘驗林男腿部刺青與男網友證詞相符,不採信林男辯詞,審酌林男透過遊戲認識男網友,卻利用信任詐財,依詐欺罪判林男2年10月。

男網友再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主張林男應給付278萬9500元;經通知林男卻未到庭辯論,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民事庭審酌相關事證,認林男要負損害賠償之責,判賠278萬9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