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古代酷刑凌虐致死 殘暴男逃亡國外被捕今遭起訴
徐姓男子因債務糾紛今年3月被高姓、林姓男子擄走,帶到南投、高雄、屏東等地帶手銬矇眼拘禁在狗籠、鵨舍長達54天,很少供水飲食,還不時施以火烤、針刺指甲、拷打等古代酷刑,讓徐男蜷曲慘叫仍不罷手,手段極爲兇殘,不堪殘暴凌虐,徐男最終死亡,高男逃亡國外,還叫小弟將屍體帶至雲林再自首,高男被拘捕回國,雲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以凌虐致死罪起訴高姓男子等3人。
檢方指出,34歲徐姓男子(宜蘭人)在宜蘭經營蔬果產銷公司,曾在雲林西螺投資蔬果運銷,投資經營高麗菜運銷金額達3千8百萬元,疑因分帳與人發生債務糾紛,26歲高姓男子夥同23歲林男受託討債,並於去年1月18日在虎尾一民宅強行擄走徐男。
今年3月間並將徐男強押至南投竹山某茶廠拘禁,之後,再將徐男押至高雄市三民區某洗車場,最後再拘禁在龔姓男子提供的屏東縣內埔鄉鴿舍內,拘禁長達54天,拘禁過程中未提供人體生存所必須的足夠飲食,並長時間將徐男雙眼以黑色口罩、膠帶及安全帽封住,並用手銬、鐵鏈拴禁狗籠或房間內,出入均以鐵鏈拖行。
此外,還不時持棍棒、藤條長時間毆打,甚至用瓦斯噴槍點火灼燒徐的腳背,還持銀針刺入雙手指甲內並左右攪動,持電擊棒電擊身體,被害人痛苦不堪,倒地面蜷曲慘叫仍不罷手,手段極爲兇殘,高男還用手機把凌虐過程拍照錄影。
檢方指出,徐男不堪長時間凌虐,全身傷痕累累,慘不忍睹,於今年3月11日死亡,高和林嫌用漂白水、清潔劑清理現場,再將徐男屍體交由劉姓(30歲)、黃姓(30歲)兩人,並命令兩人將屍體運至斗南某汽車旅館,伴屍4天后,再於3月15日前往警局自首頂罪,藉以爲高、林兩嫌製造犯案斷點。
高嫌確認頂替的劉、黃2人已遭收押後,即於今年3月17日搭機逃亡柬埔寨。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彭彥儒認爲該案疑點重重,指揮雲林縣斗南分局、刑警大隊、新北市海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查出涉案主嫌高男的身分。
檢警進一步查出高、林兩嫌私行拘禁的場所,即持搜索票搜索拘禁場所,逮捕共犯龔姓男子(47歲)到案,並提訊另案在監的林姓共犯,同時函請外交部註銷外逃高姓主嫌的護照,高嫌在柬埔寨被當局遣返回臺接受偵辦。
案經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天依凌虐致死罪起訴高姓主嫌、林嫌、龔嫌。劉、黃兩人所涉頂替等罪嫌則另案偵辦。
警方到屏東搜索龔姓男子的住處及其提供用來拘禁被害人的鵨舍。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警方分頭搜索拘禁被害人的幾處地方。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警方分頭搜索拘禁被害人的幾處地方。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警方到屏東搜索龔姓男子的住處及其提供用來拘禁被害人的鵨舍。圖/雲林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