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擠8人「載泰滿」 逃逸移工見警也不跑坦言:被抓也好
臺中市南屯區一輛廂型車因違停被攔查,車上竟載了8名失聯移工。(翻攝照片/張亦惠臺中傳真)
洪姓司機不斷向警方求饒,希望能通融。(翻攝照片/張亦惠臺中傳真)
臺中市南屯區一輛廂型車因違停被攔查,車上竟載了8名失聯移工。(翻攝照片/張亦惠臺中傳真)
臺中市南屯區洪姓男子日前駕駛1輛廂型車違停被攔查,警方發現裡頭擠滿8名泰國籍失聯移工,洪男求饒希望警察通融,但移工則向警方表示,已厭倦四處打工、遭苛扣薪水的日子,配合盤查轉由移民署專勤隊處理,洪姓司機及其江姓顧主則被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裁罰。
日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副所長葉峻廷、警員蔡鈞亮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南屯區永春東七路與永春路口時,發現一部廂型車違停,車窗都被深色隔熱紙貼起來,駕駛一看到警車靠近,立刻欲快步離開。
員警主動上前瞭解,洪姓駕駛就開始頻頻求饒,稱是第一次懇求通融,員警方發現車內坐了7男1女逃逸移工,由於人數衆多,立即通報線上巡邏警力前往支援,但車內8名移工竟沒有逃跑,反而向警方表示,逃逸期間與同鄉四處過着打零工的生活、每天提心吊膽的生活,且薪資收入不固定,甚至還會被苛扣薪水,坦言早已厭倦「被抓也好」,配合盤查,警方訊後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及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移民署臺中專勤隊查處,另,針對僱主及洪男部分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函請主管機關進行裁罰。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民衆聘用失聯移工,或未經勞動部許可,聘用非本人合法引進的移工,一經查獲確認違法,依就業服務法可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犯更涉及刑事責任,最重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