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遺產稅上看20% 聯勸籲修正

據現行的遺產捐贈稅法相關辦法,僅有捐贈給財團法人的遺產總額不計入遺產總額,但如聯合勸募等公益社團法人則仍要計算遺產稅。(聯合勸募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據現行的遺產捐贈稅法相關辦法,僅有捐贈給財團法人的遺產總額不計入遺產總額,但如聯合勸募等公益社團法人則仍要計算遺產稅,如曾有長期支持聯合勸募的長者,身故後將市值1億多元的財產指定捐贈給聯勸,未料卻要繳納1366萬元的遺產稅,聯勸呼籲應儘速修正相關法規。

隨着社會趨勢改變,近年單身不婚者、頂客族越來越多,據統計,2022年50歲以上單身人口比率已達35%,據聯合勸募公佈的調查指出,有30.9%的民衆欲捐贈個人遺產,其中有78%認爲愛心可以化爲實際的祝福遺留人間、46.6%想持續支持我定的慈善團體。

調查也發現,如果捐贈免課遺產稅,有34.4%的無意願捐贈者會改爲考慮捐贈,如果課徵遺產稅,則有24.9%改變意願不捐贈,聯合勸募秘書長朱紫碧表示,目前相關法令規定僅有捐款給公益性質的財團法人才免徵遺產稅,但捐贈給如聯勸等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要課稅。

朱紫碧說,曾有某上櫃公司老闆因未有小孩,想要遺愛人間,打電話洽詢聯勸,說明捐贈給聯勸要課稅後便把電話掛掉,打消捐贈念頭。

聯合勸募理事長鄭信真指出,現行的《遺產及贈與稅法》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羣體,但公益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對社會有同等貢獻,籲相關單位應審時度勢進行相關法規修正,具體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也讓法規更能符合憲法平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