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寶宏外役監審查「放水」疑涉貪瀆 廉政署出手了!

易寶宏。(本報資料照片)

殺警案受刑人易寶宏去年在臺北監獄服刑申請赴外役監時,因北監2名承辦科員漏勾選毒品紀錄項目,導致易獲遴選赴外役監服刑,引發軒然大波,矯正署上月將2人函請廉政署立案調查。據悉,廉政署初步懷疑2人疑涉貪瀆罪,因此已正式報請桃園地檢署專案檢察官指揮偵辦,桃檢將以「他字案」蒐證偵查,檢廉不排除提訊目前在花蓮監獄服刑的易寶宏調查。

矯正署經初步調查後,8月14日將2名承辦人疑涉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嫌部分,函請廉政署偵辦,廉政署由肅貪組分「廉立案」調查,並就有無涉及貪瀆一併查明。據瞭解,廉政署初步懷疑2人涉犯貪瀆罪,因此已向北監轄區的桃園地檢署報請專案檢察官指揮偵辦。檢廉將進行相關偵查動作,以釐清案情。

「星二代」易寶宏因涉及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被判刑9年定讞,於2019年6月入獄,去年3月獲准至臺東戒治所附設的武陵外役監服刑,基層員警不滿,上網留言「學長白死了」,引發軒然大波,促成立院三讀通過《外役監條例》修正案,隨後易寶宏因休假違規被送回一般監獄服刑,並取消易在外役監服刑的188天縮刑,甚至易申請假釋亦遭駁回。

法務部政風小組7月11日、18日、19日3度赴北監調查,發現易寶宏雖符合報名外役監受刑人的法定門檻,但北監承辦人填寫審查基準表時,在毒品紀錄項目勾選錯誤。

法務部發現,出狀況的承辦人是2021年12月到任,2022年審查易寶宏申請外役監遴選,是他首次承辦這項業務;易寶宏有觀察勒戒紀錄,判決書雖有附註,但承辦人只看判決書正面,認爲易是初犯,因曾觀察勒戒不會被法院視爲累犯,所以產生誤會,在審查基準表有無毒品前科部分勾選「無」。而主管覆核時也未發現,以致易寶宏獲遴選至外役監服刑。

北監7月28日曾開考績會懲處北監調查分類科科員、負責名籍的總務科科員2人各申誡1次,但矯正署認爲,對相關人員違失情節及懲處結果未臻周延,要求一併檢討主管監督不周責任,因此退回北監再議,責成北監儘速再開考績會核議。

據瞭解,北監上月已二度召開考績會,對相關人員「加倍」懲處,其中2名承辦人各被記2次申誡,至於2人的直屬科長則因監督不周,記申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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