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上網攬客 性交易轉型地下化、國際化
隨着時代變遷,性交易場所「地下化」,不少隱藏在養生館、美容坊等場所;圖爲臺南市警二分局查獲中西區南華街某大樓裡的養生館暗藏春色。(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供/張毓翎臺南傳真)
隨着時代變遷,傳統私娼寮聚落早已沒落,取而代之的是「掛羊頭賣狗肉」的養生會館,打着按摩名義提供性交易服務,或「假觀光、真賣淫」的外國妞,持觀光簽證來臺賣淫,透過網路招攬客人。
員警發現,早年查獲的賣淫女子以臺灣人居多,現在則趨「國際化」,除了泰國、越南,也有俄羅斯、日本的年輕女孩,拿觀光旅遊簽證來臺賺皮肉錢,在應召業者安排下,由司機(俗稱馬伕)開車載她到汽車旅館、賓館或大樓出租套房作性交易。
有員警曾喬裝嫖客,在臺南市區一家汽車旅館逮獲一名暱稱「金絲貓」的年輕俄羅斯籍女子,被捕當下對方還宣稱性交易在俄國是合法的,只要定期接受相關檢查即可,並對臺灣警方「大陣仗」查緝深感詫異。
鑑於性交易場所如今都已「地下化」,不少隱藏在養生館、美容坊、小吃部KTV等,大門招牌雖寫着「按摩」、「美容」等字眼,卻往往暗中經營違法性交易,且因臺南縣市合併後幅員廣大,不乏原臺南市區聲色場所「擴大服務」,若原臺南縣區有生意上門,業者有時還會調市區的小姐過去「支援」。
此外,近年隨着網路、通訊軟體普及,應召業者也「數位轉型」,除了透過網路論壇平臺張貼相關訊息,甚至自行架設網站攬客,再進一步私訊媒介客人性交易,更增加警方查緝難度。
警方表示,當查獲違法性交易時,若是幕後經營的業者、接送小姐的馬伕、把風的人員等,可依《刑法》妨害風化罪移送法辦;嫖客或小姐則依《社維法》移送裁罰,但也因刑責及罰則輕,難以全面抑止不法性交易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