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亂張碩文打警察 李婉鈺低調繳13.7萬罰金
李婉鈺說,這件妨害公務案對她造的影響是近乎身敗名裂。( 張孝義攝)
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2017年凌晨到前立委張碩文住處猛按門鈴、與鄰居起衝突,拉扯在場員警密錄器及掌摑警員,被判應執行徒刑4月、拘役15日確定,李婉鈺18日下午低調到臺北地檢署繳交13.7萬元罰金。
李婉鈺繳完罰金後被媒體堵訪時表示,她是一個公衆人物必須要做一個正確的示範,所以她的行爲是不被認同的。這件事對她造的影響是近乎身敗名裂,她的行爲或許不能得到司法的認同,因爲確實做了不良的示範,但是站在捍衛女生權利的立場,所有被侵犯的女性都有保護自己的權利。
李婉鈺是在2017年11月29日凌晨零時30分,誤認友人張碩文服藥過量住院,前往北市忠孝東路三段張的住處關切,用手拍打張住處鐵製大門,與同樓層住戶發生口角、肢體衝突,又動手拉扯據報到場處理的員警密錄器,又掌摑警員嘴脣成傷,涉犯妨害公務與強制未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