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偷吃被甩!空軍男「帶宵夜」無套硬上前女友 他:複合老規矩
▲吳男帶着宵夜找前女友小美,竟硬上對方。(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資料照)
在空軍戰術管制聯隊第一雷達中隊服役的吳姓下士帶着宵夜找前女友小美(化名)複合,卻在對方家中硬上得逞,事後還辯稱「吃完宵夜就算複合」,所以沒有性侵。臺南地院檢視小美的驗傷報告,認定吳男確實性侵對方,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4月徒刑;另強制罪判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吳男2017年10月分手後,在同年11月3日突然帶着兩份宵夜到小美的租屋處,打算和對方談談。小美也被突如其來的邀約嚇到,但想確認對方到底想幹嘛的情況下,讓吳男進入房間內。
兩人吃完東西后,吳男在一旁玩手機及貓,小美則在牀邊玩手機;豈料,吳突然獸性大發,把對方的手機抽走,強壓小美后打算嘿咻。
▲小美不斷抗拒還是被硬上,最後只好忍耐等一切結束。(示意圖/記者鄒鎮宇翻攝)
「你不要這樣子!」吳男不管小美的拒絕反抗,強脫對方的衣褲,直接無套硬上,而小美也因擔心反抗會有危險,便無聲配合。事後,小美打算出門報警,卻被吳男抱起丟回牀上,多次來回後她才累得躺在牀上報警,吳也趁機逃跑。
吳男否認犯行辯稱,他和小美的習慣是吃完宵夜就複合,且他嘿咻時小美沒有任何反應,「我們之前做的時候也是這樣」,他纔不覺有異;另外,他是擔心小美晚上外出危險,纔會阻止對方外出,並非限制她的行動。
檢方檢視小美及吳男的對話發現,吳男事後向對方說,「妳是不是有告我」、「我剛從警局出來」、「對不起」;此外,也從小美及吳男弟弟對話發現,兩人並未和好,因此吳男認定複合不符事實。對話如下:
▲原來吳男在夜店偷吃被發現,才被小美痛甩,圖非當事人。(圖/記者徐文彬攝)
被告弟:還是?在拜託妳了,如果可以的話儘量幫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沒關係沒關係,該賠償那些一定都會做到。 甲女:老實說我本來就是個心軟的人,本來有幫他想說如果能像你說的大事化小那就儘量。但是… 被告弟:只是希望他不要身上有這麼多件事。 甲女:我也很坦白跟你說我對他本來就有感情也剛分手不久。 被告弟:其實我們都有看的出來。妳沒這麼冷血無情。 甲女:『他又去亂幹人家我真的越來越不爽。』 被告弟:一定是他觸犯妳的極限。 甲女:『做了壞事還找我載他』。又害一個人。真的只能說是奧懶叫。 被告弟:姐,我知道他真的都過分了。 甲女:我報警的心情多糾結。 被告弟:其實說認真的…他夜店的那件事很像被仙人跳。 甲女:大概是報應。
法官表示,小美的驗傷報告可看出,她的下體有0.2公分的撕裂傷,且兩人吃宵夜時都無對話屬於冷漠關係,吳男不可能因此認爲兩人複合,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4月徒刑;另強制罪判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