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訂定道路綠化標準 藍委與民團齊呼保護行道樹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護樹團體今日共同舉行記者會,要求訂定道路綠化標準、制定行道樹工程保護及種植規範,並於預算審查階段納入景觀樹木專業委員,兼顧行道樹維護,優化都市環境並避免樹倒造成人車風險。記者屈彥辰/攝影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護樹團體今日共同舉行記者會,要求訂定道路綠化標準、制定行道樹工程保護及種植規範,並於預算審查階段納入景觀樹木專業委員,兼顧行道樹維護,優化都市環境並避免樹倒造成人車風險。

羅廷瑋表示,樹木是重要的綠色基礎建設之一,也有環境品質提升的效益,但國內目前並沒有一套種植規範,人行道有其適合的樹種跟不適合的樹種。以臺中爲例,黑板樹繫於第十屆市長任內,由民衆投票選出,當時未做長遠規劃畫,由於黑板樹根爲淺根植物,十幾年過去之後,樹木長成,卻造成人行道路面隆起,突根等問題,變成又要去花費更多預算去做維護。中央應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將行道樹工程保護及種植規範制定出來。

羅廷瑋認爲,內政部應正視行道樹對於道路遮蔭降溫、淨化空氣的重要性,訂立道路林蔭覆蓋標準,以及行道樹樹木工程保護和種植維護相關規範,以提供更綠化舒適的環境給行人行車使用,同時也確保行道樹的種植、維護和施工保護到位,避免樹木成爲用路人的潛藏風險。

看守土城愛綠協會代表洪鬱凱表示,內政部補助各縣市的人行道改善工程,應要在預算審查時納入至少三位具有景觀樹木專業的學者專家與公民團體,才能兼顧到行道樹的規畫維護,以及公共工程應資訊公開、公民參與的原則。

基隆市前議員陳薇仲表示,在監督樹木保護相關議題上,基隆市法規混亂、無法達成保護樹木目標,同時樹木保護之科室人力與經費也過低,無法有效預防工程傷樹問題。在各縣市法規不一與缺乏樹保專業的狀況下,內政部應將工程樹木保護指引納入工程契約規範,要求預算輔助的工程承包單位若遇樹木移植、修剪應協同樹保專業,嚴格把關與檢核,從中央工程指引來預防各地政府與品質不一的承包單位傷害樹木與城市生態。

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執行長徐宛鈴表示,臺中市養護工程處在崇德路、進化北路口執行的人行道改善工程,一口氣移除9棵行道樹,對於與樹木共生至少30年的附近居民而言非常心痛。失去樹木在城市中心能夠降溫、淨化空氣和美化環境的貢獻,無助於行道樹系統性的種植與維護管理問題,可見的未來只會不斷重蹈覆轍,時間到了就移除汰換,濫用公帑來便宜行事。

徐宛鈴認爲,行道樹是都市裡少數的綠化資源,改善環境也提供棲地,大量移除行道樹已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內政部國土署提供補助達50%,依法應執行生態檢核,任憑地方政府自評非新建工程、無關生態環境保育議題而免做,已違反「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積極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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