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當領航雁 須做到五承諾
一是綠色採購,承諾在2024年底前持續選爲行政院環保署公告的「民間企業團體推動綠色採購績優單位」,即不能落榜。
二是資訊揭露有二項指標,第一是針對編制2022年及2023年永續報告書中,涉及環境議題的揭露項目涉及統計數值者,或TCFD報告書的揭露項目,應取得第三方確信或保證;第二在2025年底前,參考碳覈算金融聯盟(PCAF)的方法論,對外公開揭露國內主要投融資部位,屬高碳排者的總碳排放量及所屬行業別。
三在投融資與議合上有三指標,其一是2023年底前加入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並在2025年底前提交減碳路徑;其二是2025年底前,針對國內主要投融資部位中屬高碳排者,擇定半數以上企業實施議合,並促使議合對象訂定2050年前的淨零碳排放目標,對於已符合前述議合目標者,應承諾自訂更積極目標與作法,並盡力達成。
四是協助與推廣,也有兩目標,第一是在2023年底前,提供至少一項對市場或民衆有幫助的永續應用或分析工具;第二是在2023年底前至少主辦或參與二場對金融業的經驗分享座談會。
五是國際接軌,從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底止,獲選(包含持續獲選列入)一項國際永續評比,或新加入一項重要國際倡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