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裝替彩券行女店員按摩肩頸!小黃運將偷親1下 代價好慘

北市一名計程車司機涉嫌性騷擾彩券行女店員,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一名劉姓計程車司機今年8月前往一間彩券行消費,見女店員面貌姣好,竟假意替女店員按摩時偷親臉頰並強吻,嚇得女店員報警處理。臺北地院審結,依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經常前往北市一間彩券行消費,今年8月15日上午10時許,劉男再度到店消費,卻假意替女店員按摩肩膀,趁隙偷親女店員臉頰1下,隨後又拉下口罩企圖強吻女店員,因女店員閃避而未得逞,事後女店員報警處理,警方到場處置。

劉男接受偵訊時坦承性騷擾犯行,檢察官覈對女店員的指訴、彩券行監視器畫面及截圖等,堪認劉男的自白與事實相符,依刑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臺北地院法官認定,劉男僅因爲一時衝動,趁女店員來不及抗拒之際性騷擾,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觀念,更造成女地員心理傷害,行爲實在不該;考量劉男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與犯罪所生的危害,及其擔任計程車司機等情狀,依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