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長陶玲首次接受專訪:完善人民幣跨境使用基礎性制度安排

中新經緯5月30日電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陶玲自履新以來首次接受媒體專訪。陶玲在接受《金融時報》《中國金融》記者採訪時表示,加強本外幣協同,完善人民幣跨境使用基礎性制度安排,健全相關規則。

陶玲表示,強大的貨幣應當具有“穩定”“好用”特徵:“穩定”既包括對內的幣值穩定,也包括對外保持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好用”就是指使用便捷高效安全,能夠有效發揮計價單位、交易媒介、價值儲藏等貨幣功能,在國際上被廣泛作爲支付貨幣、投融資貨幣和儲備貨幣。

陶玲談到,強大的中央銀行通常有兩方面含義:一方面,所在經濟體體量大,綜合實力和影響力強,這是強大中央銀行的基礎。另一方面,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完善,中央銀行有能力有實力運用政策工具,通過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開展金融調控,實施宏觀審慎管理,引導資源有效配置,維護金融穩健運行。

陶玲談到,中央銀行制度是一國最重要的貨幣金融管理制度。中國人民銀行作爲我國的中央銀行,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黨的十八大以來,堅持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堅決防範和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構建了一系列既符合經濟金融普遍規律又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現代中央銀行制度,爲經濟社會大局穩定創造了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

陶玲表示,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加快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其中,以貨幣政策體系和宏觀審慎政策體系爲核心,以服務實體經濟的信貸政策體系爲着力點,以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爲載體,以金融基礎設施體系爲根基,以金融穩定保障體系爲防線,以中央銀行財務預算管理機制爲支撐,以國際金融協調合作治理機制爲平臺,統籌處理好短期任務與長期目標、穩增長與防風險、內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關係,在建立高度適應性、競爭力、普惠性的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中發揮關鍵作用,以自身的高質量發展促進經濟金融高質量發展,爲建設金融強國、實現中國式現代化而奮鬥。

談及如何做好科技金融這篇大文章,陶玲介紹,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保持穩健的貨幣政策靈活適度、精準有效,更好發揮貨幣政策工具的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牽頭制定《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業融資行動方案》,新設支持科技創新的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科技金融產品和業務模式,強化激勵約束機制,持續提升金融服務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穩妥推動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截至2024年3月末,高技術製造業中長期貸款、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專精特新”企業貸款分別同比增長27.3%、20.4%、17.9%,明顯高於各項貸款增速;科技型中小企業獲貸率達到46.5%,較2017年末提升2倍;科創票據累計發行達5600億元。

陶玲表示,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緊密協作,多措並舉,全面提升科技金融服務質效,構建與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和科技強國建設高度適配的金融服務體系。

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和政策供給。出臺紮實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指導性文件,明確科技金融政策指引,將支持初創期企業作爲重中之重,爲科技型企業提供全鏈條、全生命週期的金融服務。

二是強化對金融機構的引導和激勵。加快推動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政策工具落地見效,大力支持中小科技企業首貸和重點領域大規模設備更新。加強政策協同配合,健全重點領域融資對接和企業科創屬性評價機制。研究建立科技金融全口徑統計體系和金融機構服務效果評估機制。

三是提升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服務能力。開展科技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增強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企業的風險評估能力,豐富適應高新技術領域特點的金融產品。聯合相關部門暢通創業投資“募投管退”循環,壯大耐心資本。

四是提高科技要素密集地區金融服務水平。優化國家和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金融服務環境,發揮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先行先試作用,形成可複製推廣的典型模式。

談及中國人民銀行在加強金融法治建設、完善金融安全網方面下一步的工作重點,陶玲表示,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方針,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動力,採取了一系列防風險、治亂象、補短板措施,推動化解重點領域和重點機構風險,有力維護了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大局。當前,我國金融風險總體可控,金融機構整體穩健經營,金融市場總體平穩運行,金融穩定保障體系有效運轉,金融法治建設持續推進。

陶玲談到,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有力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一是着力推進金融法治建設。金融穩定法作爲貫通金融風險防範化解處置全過程的法律依據,草案已於2022年12月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審議,中國人民銀行正在全力配合立法機關儘快第二次審議。反洗錢法已於2024年4月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審議。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的修訂也在抓緊推進,將爲維護金融穩定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不斷健全金融安全網。堅持中央銀行的最後貸款人職責定位,推動加強機構監管、行爲監管、功能監管、持續監管、穿透式監管,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金融監管範圍,實現監管全覆蓋,構築金融安全網“第一道防線”。推進常態化風險處置機制建設,落實風險處置責任分工,豐富完善風險處置策略方法制度,健全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繼續發揮好存款保險機制作用。

三是切實強化金融風險監測評估。立足宏觀經濟金融形勢邊際變化,加強跨週期、跨行業、跨市場和跨境風險分析,提升風險監測預警能力和水平。制定宏觀審慎政策,健全政策工具箱,促進金融活動、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的整體穩健運行,推動宏觀審慎政策與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微觀監管政策等的協調配合和聯動。

對於下一步在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方面的舉措,陶玲表示,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順應國內國際經濟形勢和市場需求,以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爲導向,紮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爲境內外經營主體提供更加多元化、便利化的幣種選擇,人民幣的國際地位和全球影響力不斷提升,目前已經成爲全球第四位支付貨幣、第三位貿易融資貨幣和第五位外匯交易貨幣。

陶玲談到,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堅持金融高水平對外開放, 完善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提升金融服務跨境貿易和投融資水平,深入參與全球金融治理。在穩慎紮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方面,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加強本外幣協同,完善人民幣跨境使用基礎性制度安排,健全相關規則,積極培育市場,更好滿足各類主體對人民幣交易結算、投融資、風險管理等的需求。

二是深化金融市場開放。增強金融市場透明度、規則性和可預期性,提高人民幣金融資產流動性,豐富風險對衝工具。支持更多境外央行、國際開發機構、跨國企業集團等在境內發行熊貓債。支持上海加快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三是支持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健全離岸市場人民幣流動性供給機制,完善境外主權債券發行長效機制,豐富離岸人民幣金融產品,拓展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機制,完善其他離岸人民幣市場功能。

四是建立健全金融基礎設施。提升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服務能力,擴大服務範圍,提高人民幣清算結算安全性和效率。推動境外人民幣市場建設,優化人民幣清算行佈局,發揮好貨幣互換機制作用。

五是統籌金融開放和金融安全。築牢“防波堤”,加強跨境人民幣業務監管,完善跨境資金流動評估預警體系,健全本外幣一體化的跨境資金流動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構建適應高水平開放的金融監管和風險防控體系。(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