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科、林姿妙案遭搶先爆!傅崐萁嗆:鏡週刊是法務部專報?

國民黨立委質疑偵查不公開已淪法界笑話,對於新竹縣長楊文科、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司法的案件,都是由特定媒體搶先曝光細節,呼籲法務部不僅要查清違規人士,更要第一時間出面澄清。(翻攝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邀請司法院、法務部等單位就偵查不公開專案報告,對於偵查不公開,國民黨立委質疑偵查不公開已淪法界笑話,對於新竹縣長楊文科、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司法的案件,都是由特定媒體搶先曝光細節,呼籲法務部不僅要查清違規人士,更要第一時間出面澄清。

立委傅崐萁說,鏡週刊儼然成爲法務部專報、週刊,每件資料從那邊查比較快,他質疑法務部長蔡清祥在任內有無任何偵查不公開的防治方法。蔡清祥說,刑事訴訟法本來只有簡單原則,後來有明確訂定哪些是可公開、不可公開。

傅崐萁表示,每件案子立委要問,就回答偵查不公開,但週刊、自由時報寫得一清二楚,甚至將其當作爲打擊目標,帶風向輿論,結論就是未審先判,像是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早在偵查中就有媒體鉅細靡遺刊登出來。

針對楊文科、林姿妙案也是媒體曝光細節,傅崐萁說,報導宣稱林姿妙有多少金額往來,但最後一點關係都沒有,但卻對打擊選情發生效果,爲何這些市長涉案被揭露都在大選前?究竟防治方法是什麼?

蔡清祥說,刑事訴訟法規定很清楚,法務部有教育訓練,輔助機關也要遵守相關規定。不過,傅崐萁呼籲,以後任何媒體報導,寫到獨家、知情人士,法務部能否第一時間可否出面否認。蔡清祥迴應,法務部不干預個案,有要求地檢署自己要做,不能每個都處理。

另外,立委羅智強也以前總統馬英九的「三中案」爲例,他指出,監察院曾對北檢偵辦三中案提出調查報告,認爲媒體大幅報導,公開照片、錄音帶,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嚴重侵害人權。

羅智強指出,北檢傳訊記者,記者都稱三中案調查檢察官沒有透露,認定沒有泄密就簽結,記者本來就不會告知消息來源,但有保障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的法益嗎?楊文科案也是法務部開記者會公告天下嗎?

蔡清祥表示,監察院有自己的看法,楊文科案是承辦地檢署因應外界要求,適度對外說明;對於違反偵查不公開調查案件,蔡清祥說,偵查不公開可能涉及泄密罪,調查的案件中,有檢察官、警察,但確切懲處人數要調閱資料確認。

另外,對於2300萬筆戶役政資料前年遭駭客入侵外泄,內政部卻以偵查不公開,不肯交代公開透明訊息。羅智強質疑,法務部是否有用偵查不公開,要求內政部不公開該公開資訊?

蔡清祥說,很多案子沒有經過承辦單位,告訴不能公開纔不公開,而是自己不想公開,就說偵查不公開,不過,偵查刑事案件內容確實不能對外。

羅智強強調,偵查不公開已變政府遮掩透明資訊,敷衍立法院該有的監督藉口,以後行政機關講偵查不公開就來問法務部,是否可變成隱匿政府不公開的理由,讓法務部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