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動/中介教育應提早 從小學做起

新北市國中少女割頸案發生後,社會各界疾呼修法,包含追究父母刑責、取消少年前科「註銷」等,長期關注曝險少年的明陽中學校長塗志宏認爲,重刑、獵巫不是解方,沒有前科者,也可能是未爆彈,應從教育端着手,中介教育更應提早至小學,「預防」更勝於治療。

塗志宏說,從新北少年割頸案到之前超商挖眼案,社會一陣獵巫風氣,卻未細查這些犯嫌犯案的動機,若僅處理單一個案,那沒前科的呢?過去屏東也曾有國中少年殺人案,犯錯的學生並無前科,若沒犯錯,社會也不會知道他的狀況。

塗志宏從事中介教育逾廿年,十三年前創辦屏東的中介教育機構「飛夢林家園」,招收因家庭失能而中輟,將許多遊走邊緣的少年拉回正軌。

依據目前少年事件處理流程,少年法院認必要時,得將犯罪少年送往少年觀護所,留置觀察後提交報告給法官酌參,留置最長不得逾三個月,若認爲有再犯疑慮,先裁定以感化教育爲主,若觸犯重罪,則採刑法判決。

塗志宏直言,現行少年觀護所留置時間最長可達三個月,但許多少年待十幾天就由法官責付處分,留置時間過短,社工、少年調查官尚無法建立信賴關係,就要製成鑑定報告,孩子怎麼會願意講出真心話,又要如何從中輔導?

他說,曝險少年都有個共通點,缺少家庭溫暖,也就是最關鍵的「陪伴」,但關係的建立,至少都要三個月。塗志宏認爲,應加強少觀所功能,也許留置期長一點,多認識這些少年,找出對他們最有利解方,而不是透過寫自白、反省,就認爲問題已解決,幾天後責付家長,但如果家庭早失去功能,法官又將問題丟回家,不是害了他嗎?

塗志宏說,曝險少年都是後天「養出來」,約在國小高年級就看得出來,但如果小學階段未及早關懷,進入國中後,課業加上同儕壓力,校方若再沒有作爲,孩子容易走在邊緣上,「學校如果漏接,到最後誰接走?可能只剩黑社會。」

他說,醫學有預防,教育也有,現行中介教育資源國中才有,其實應提早至國小開始,若早期不預防,等到有一天孩子上了社會新聞,後端恐要投入更多的社會資源。

塗志宏形容關懷曝險少年就像在跟他「拔河」,若是家庭功能不彰,家長的親權應由國家介入,關懷端的力量大,才能把他拉回正軌,社會只關注前科、有無通報,即便修法取消前科註銷,如果對方沒有任何犯罪警訊呢?

他說,進到少觀所不是標籤,應迴歸教育面,從前端着手,關鍵仍在聆聽與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