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震生專欄》拜登與川普 誰共和誰民主
美國總統拜登競選連任的口號之一,就是要捍衛民主,稱川普若再度當選,將對民主造成威脅。(合成照/美聯社、路透)
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競選連任的口號之一,就是要捍衛民主,因爲美國民主不是面臨風險(democracy at risk)就是岌岌可危(democracy in peril)。他強調如果讓有威權傾向、不願意接受選舉結果的川普再度當選,將對民主造成威脅(threat to democracy),甚至是對民主的生存造成威脅(existential threat to democracy),而拜登的參選就是要拯救民主(saving democracy)。
川普當然否認這樣的指控,他引用俄羅斯總統普丁對拜登的批判,反駁拜登纔是民主的威脅。本月初,他在接受福斯電視臺訪問時表示,自己剛好站在「對民主造成威脅」的對立面(opposite of a “threat to democracy”),而他(們)(拜登及民主黨)纔是民主的威脅。川普認爲自己因幾個官司遭到起訴,完全是民主黨的政治操作,因此纔會說對手戕害民主。
除了辯駁外,包括「使美國再度偉大」(Make America Great Again,MAGA)在內的川普陣營,近年來則是企圖推出一個似是而非的說法,就是美國並不是民主國家,而是一個共和(republic),甚至指出在美國憲法中,從未出現過「民主」一詞,但在第4條第4款中,卻有「合衆國保障聯邦中的每一州皆爲共和政體」條款,替他們的言論辯護。究竟共和與民主有何不同?
我們中學時期讀到中國現代史時,認識到國父孫中山建立了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我國憲法第1章第1條就清楚闡明「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爲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的英文名Republic of China,若是直接翻譯,應該是中華共和國,就如同新加坡共和國、智利共和國及波札那共和國等。不過,我們將同樣是Republic的南韓譯爲大韓民國,而不是高麗共和國,顯然這兩個名詞交互使用,經常出現,或是嚴格來說,共和的概念從來沒有被解釋得很清楚。我在大學上課問學生何爲共和,同學大多面面相覷,不知其意涵。
個人在研習美國政治時,從教授得到的第一個概念,即共和乃是代議式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而傳統源自於古希臘雅典城邦政治的概念中,是所謂的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同時,民主乃是一個哲學概念,就是人民作主、人民至上,而共和則是一個落實民主的政治體制。民主較容易走向民粹,形成多數的專制,共和則相對風險較低。
川普的民粹訴求,其實比較接近MAGA所反對的民主概念,特別是2021年1月6日國會山莊暴動事件的對象爲代議政治的國會,等於是不認同共和體制,MAGA羣衆在根本沒有搞清楚此兩個概念的差異時,就貿然盲從地跟着覆誦「美國並不是民主國家,而是一個共和」,只會凸顯他們的無知。
如果MAGA 支持者認爲川普是共和黨,因而選擇支持共和,拜登是民主黨,因而選擇排斥民主,那就是對政黨政治缺乏認識。澳洲的自由黨(Liberal Party)事實上在意識形態上被歸類爲保守政黨,西班牙第一大黨人民黨(People’s Party),同樣是在政治光譜上屬於偏右的政黨,義大利激進黨(Radical Party)的主張,在今日大多數屬於進步價值。儘管MAGA民衆有時不夠理性,但美國的共和黨黨員還是應當認識到他們的政黨不能排除民主這個普世的價值。
最後,美國憲法中的「合衆國保障聯邦中的每一州皆爲共和政體」,屬於第4條對州的規範,而非明文表示合衆國的共和本質,但也沒有予以排除。基於此,MAGA支持者高舉共和的大旗,儘管讓倡議者表面上看起來頗有立論的根據,但此立論並不具堅強的法理基礎,倒不如承認兩個概念有重疊部分,而美國就是一個民主共和,但目前的拜登政府及美國政治與兩者都有距離,這更能夠說服人。
(作者爲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