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眷村改建索「免費裝潢新屋」 上校爲19萬毀前程
在軍中擔任上校的陳姓男子爲了19萬元收賄,卻賠上大好前程,還盼判刑5年10月。(林欣儀攝)
更新內容10:12)在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擔任上校的陳姓男子,被控在承辦眷村改建工程的驗收作業時,以空屋照片傳送給營建業者、暗示對方支付其新屋衛浴裝潢等費用共19萬多元,藉以取得驗收通過。臺中地院法官抨擊陳嚴重敗壞官箴,依貪污治罪條例判他5年10月刑期,並須繳回收賄所得。
判決指出,陳男(2020年5月已退伍)在國防部眷服處營建管理單位擔任職務,當時巨明營造公司以7億元標得北投區眷村改建工程,2016年間7月間,眷服處指派陳男擔任驗收官,陳則以建物保全設備等維護保養有問題爲由提出4項補正要求,要求營建業者改善。
未料,陳男提出補正後,竟私傳一張空屋照片給負責該建案的工程師,暗示其住家有衛浴裝潢需求,要求營建業者支付水電衛浴材料及裝潢等費用,還指定「有Toto這牌子的」,並透過LINE訊息提出型號、白色原木門板等對於裝潢的要求,待營建公司代爲支付12萬多元裝潢費後,陳男便讓該公司領得429萬元保證金。
隔年1月,因該改建案還在1年保固期間,陳男又向營建公司要求裝修其老家的衛浴設施,成功受賄達4萬多元,而營建公司也順利在保固期滿後領到剩餘的850萬元保證金,事後並應陳男要求,花了近萬元購買2箱「大甲媽祖平安祈福酒」送給陳,總計陳前後受賄達19萬元。
法官認爲,陳男畢業於國防大學中正理工學院,畢業後即擔任軍職、服役期間長達20年且官拜上校,長期受國家栽培,明知自身應該廉潔自持,卻就職務上行爲要求、期約、收受賄絡,嚴重破壞公務員應有的公正、清廉形象,也使得其他克盡職責的同仁蒙羞,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絡罪判他5年10月刑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