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業年底需繳許可年費 以免遭撤照

國庫署指出,每年國庫署都會在11月底前寄出菸酒產製與進口業者的許可年費繳款單,繳款期限爲每年12月31日前,依菸酒管理法第23條規定,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若未如期繳納許可年費,經國庫署通知其限期繳納,屆期仍不繳,我國將廢止其進口或產製菸酒許可執照,並依規費法規定加徵滯納金、利息及移送強制執行。

官員表示,各類菸酒業者年費標準不同,煙品產製業者年費依照實收資本額千分之一計算,年費地板爲10萬元、天花板100萬元。菸酒品進口業者年費標準一律6千元。

而酒品產製業者則區分爲三種,包括股份有限公司、非屬股份有限公司、依菸酒管理法第11條自釀酒的小農或原住民等。

以產製酒品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年費標準是依照實收資本額萬分之五計算,年費地板爲2萬元、天花板爲50萬元;非屬股份有限公司年費標準一律爲2萬元;而小農或原住民等在農牧用地或都市計劃農業區種植農作物並生產自釀酒品,年費標準皆爲1萬元。

以本土最大煙酒產製廠商臺灣菸酒公司爲例,其實收資本額爲438.5億元,以煙品、酒品年費標準的資本額比例試算,分別爲4,385萬元、2,192.5萬元,皆超過年費天花板水準,因此分別適用產製煙品年費100萬元、酒品年費50萬元標準。

官員也表示,目前大型產製業者多數皆已繳年費,但部分的小農、原民等銷售自釀酒業者仍未繳,應儘快在年底前完成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