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假「生態修復」之名違法採礦 陸加強監管礦區土地

陸青山綠水不得再以礦山生態修復名義違法開採。(大陸央視)

大陸央視新聞報導,8月15日是大陸第二個全國生態日。大陸自然資源部指出,針對一些地方在實施礦山生態修復項目中過度採挖、違規銷售土石料,甚至打着「生態修復」旗號,違法採礦等行爲,自然資源部明確將進一步加強監管,促進礦山生態修復規範有序開展。

大陸自然資源部強調,各地要嚴格管理礦山生態修復專案邊界,不得將工程建設專案、礦產資源開發專案、煤田滅火排險專案等「包裝」成礦山生態修復專案立項實施;對於需要保留用於開發建設的存量採礦用地,不再設立生態修復專案,按照建設項目立項並依法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同時,嚴格控制新採挖範圍和新產生土石料數量,避免對地形地貌和植被水體等造成新的破壞。

大陸自然資源部同時表示,將加大政策供給,促進礦區土地資源盤活利用。在符合相關要求前提下,各地對擬保留用於開發建設的存量採礦用地,可按程序納入城鎮開發邊界,並優先納入土地儲備庫。

對將存量採礦用地復墾修復爲林地、溼地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變更地類後,可認定用於林地、溼地佔補平衡,並根據修復面積給予用林定額和溼地指標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