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一週年 家長評「不合格」 賴清德健康臺灣難實現
林清麗指出,臺灣煙盒警示圖太小又無素面包裝,從外和顏色輕易就可以聯想到特定品牌,落後國際的菸害防制政策。記者鄒尚謙/攝影
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將滿一週年,臺灣拒菸聯盟今盤點7大修法重點項目上路後的實施狀況,認爲4項不及格、3項待加強。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新法甫上路時,校園內的加熱煙、電子煙使用確實有改善,但統計到去年底,仍有超過1800件的相關檢舉案件。政府應加強主動稽查臉書社團的團購、販售行爲。
「臺灣拒菸聯盟」170個團體組成,今舉行記者會共同呼籲,「煙商不要帶風向,政府要硬起來,臺灣菸害防制才能真正落實。」並盤點菸害防制法新修上路一年後,7大重點作爲,「全面禁止電子煙」、「未滿20歲禁止吸菸」、「煙盒警示圖文面積增加至50%」3項待加強;「擴大室內外公共禁菸場所」、「增訂加熱煙健康風險評估審覈機制」、「煙品不得使用公告禁用之添加物」、「加重罰則」4項則不及格。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依據國民健康署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爲調查結果推估超過7.9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超過1.6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加熱煙。而近來家長檢舉,加熱煙商在還未通過上市審查前,就大肆於3天內接連舉辦24場說明會,對便利商店工讀生行銷廣告加熱煙。
王瀚陽說,菸害防制法規定,臺灣目前未覈准任何的加熱煙,煙商儘管藉由示範教學、說明會等名義,只要是對煙商以外之超商店長、店員或工讀生等特定或不特定人,宣傳未經覈准的加熱煙,就是違反第15條所定禁止促銷或廣告之方式。針對煙商的惡性違規,呼籲政府依法每場處以5千萬元罰款。
林清麗表示,去年新法剛上路時,校園內的加熱煙、電子煙使用情形確實有所改善,但112年民衆透過董氏基金會檢舉的網路違法行銷電子煙、加熱煙的案件超過1800件。
根據國健署資料,違法案件超過7成集中在Facebook、Instagram及露天拍賣等平臺。林清麗指出,臉書「私密社團」其實一直在團購、販售加熱煙,一週可以檢舉幾十件案件,請政府站在維護年輕人健康的立場,除加強稽查取締外,亦應對於違法使用者追溯其供應源頭。且臺灣煙盒警示圖太小又無素面包裝,從外和顏色輕易就可以聯想到特定品牌,落後國際的菸害防制政策。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副理事長焦惠芳說,世界衛生組織最新的COP10文件內容「限制使用未成年人喜歡的香味和禁止添加藥理活性物質」,政府去年3月預告只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四種味道的添加物,法條未保留其他味道添加物的可能,連政府公佈最常被添加的10種口味都沒全禁,明顯規範不足。
「從學校廁所經過都會聞到加熱煙味。」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副總會長蕭雯謙表示,對於大專院校全面禁菸的立法給予肯定,但事實上,電子煙、加熱煙這些新型煙品確實已在校園流傳,卻不見政府對於未滿20歲禁止吸菸有什麼積極作爲。
臺灣共善促進協會秘書長張文昌表示,今年3月初知名藝人薔薔邀請父親去信義區6間夜店,並給予評分,他第一反應是夜店如果能禁止抽菸會更好。但依法餐廳、酒吧、夜店爲全面禁菸的場所,除非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吸菸室,纔不在此限。
張文昌說,新法上路一年了,所有酒吧、夜店根本都沒禁菸。此外,近年崛起的水煙館多與餐廳、酒吧結合,訴求時尚、社交、口味衆多,也都未禁菸,請政府務必加強稽查取締,給年輕人一個無煙的酒吧、夜店。
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唐仙美則說,根據加拿大癌症協會2024年發表的國際煙品容器警示圖文報告指出,全球已實施煙品容器警示圖文的國家共有138國,臺灣煙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佔比從35%增加至50%,換言之,臺灣歷經16年的努力,從全球倒數第4名進步至倒數第16名,與越南、埃及、黎巴嫩、伊朗等32個國家並列。
臺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秘書長、臺大醫院家庭醫學部郭斐然醫師指出,加熱煙是有害的,但菸草公司最常利用「減害」方式行銷,政府使用「加熱煙健康風險評估」一詞,即是一例,呼籲改爲較爲中性的「加熱煙上市審查」,比照美國。
「臺灣拒菸聯盟」170個團體組成,今舉行記者會共同呼籲,「煙商不要帶風向,政府要硬起來,臺灣菸害防制才能真正落實。」並盤點菸害防制法新修上路一年後,7大重點作爲半數不合格。記者鄒尚謙/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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