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湛江:擬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至90萬元,取消第一、第二次貸款額度差別
7月26日,廣東省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公開徵求《湛江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意見的通告。
通告稱,近日,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湛江市自然資源局、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國人民銀行湛江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湛江監管分局五部門整理形成了《湛江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徵求意見稿)》,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7日公開徵求社會意見。
《徵求意見稿》包括鼓勵建設高品質居住區、優化土地供應管理、優化建設工程審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等5方面25條措施。
其中,《徵求意見稿》提出優化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湛江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在湛江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條件及貸款額度與湛江市繳存職工標準一致。實施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手房交易“帶押過戶”。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購買“帶押”二手住房時,可以申請“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
優化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方面,職工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全國範圍內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或在全國範圍內有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但已結清該筆貸款且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在當地名下沒有成套住房的,都視爲首套住房,享受住房公積金首套住房貸款的利率政策。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單人從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夫妻雙方從80萬元提高到90萬元。取消第一、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差別。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單人從40萬元提高到60萬元,夫妻雙方從70萬元提高到90萬元。
實施土地出讓價款限期支付。對於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房地產項目,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在一個月內繳納50%出讓價款後,允許受讓人憑土地出讓合同辦理工程建設有關手續,一年內付清剩餘50%的出讓價款後,辦理土地使用權。
實施土地交易“帶押過戶”。促進土地市場流轉,指導實施土地交易“帶押過戶”,實現新抵押權對舊抵押權的替換。
在鼓勵建設高品質居住區方面,《徵求意見稿》鼓勵建築增設公共開放空間、放寬半開敞空間半計容比例、優化飄窗設計要求、支持公共服務設施免計容及免計車位等。
住宅建築利用首層架空層空間,在滿足結構樓板層高不得小於4.5米且架空開敞面不少於兩個開敞面時,可作爲公共開放空間不計入容積率。住宅、辦公、大型商業建築利用架空層空間和首層以外樓層空間提供作爲公共開放空間的,在規定情形下不計入容積率,公共開放空間最大佔比爲建築總計容建築面積的5%,作爲公共開放空間使用。
爲推進“未來社區”“高品質住宅”建設,住宅套型半開敞空間半計容的比例上限爲住宅水平投影建築面積的20%,陽臺進深不超出2.5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計容建築面積,允許設置一個滿足連續開敞率不低於40%的主景觀陽臺不限制其進深。
爲充分利用出飄結構特點打造活動、儲藏、景觀等複合功能空間,提升室內空間及室外造型設計的靈活性,允許飄窗在結構內設置,飄窗允許最大飄出0.8米。除承重牆、柱、垛以外,結構淨高不超過2.10米且進深不超過0.80米的全採光住宅建築飄窗(其中玻璃採光面不少於2/3)不計算計容建築面積。
由建設主體配建並無償交付政府的幼兒園、社區用房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公共廁所、公交首末站等公共服務設施,其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不納入項目車位計算基數。室外電動自行車停車及充電棚不納入項目建築密度、建築面積及容積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