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四會:公檢法司聯合印發工作指引規範涉玉器行業社區矯正工作

原標題:廣東四會:公檢法司聯合印發工作指引規範涉玉器行業社區矯正工作

本報訊(通訊員陳曉燕 葉斌)廣東省四會市被稱爲“中國玉器之鄉”,現有玉器從業人員近30萬人,玉器行業的社區矯正對象佔該市社區矯正總人數的20%以上。日前,四會市檢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聯合印發《四會市關於涉玉器行業社區矯正相關工作指引(試行)》(下稱《工作指引》),共同探索推動涉玉器行業社矯對象監管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2023年11月,李某因犯走私普通貨物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今年初,李某因準備開店經營玉器,需要經常到佛山調研玉器市場,走訪同行客戶,遂向司法所申請經常性跨市、縣活動。李某的申請事由雖與玉器行業相關,但爲的是調研走訪,不同於過往銷售、生產加工玉器等事由,司法所內部出現意見不一致、審批不順暢的情況。

四會市檢察院在工作中瞭解到這一問題後,發現李某的情況並非個例,遂多次與市司法局召開聯席會議,共同探討解決方案。據悉,四會、佛山、揭陽三地玉器市場聯繫密切。四會市很多從事玉器行業的社矯對象需要經常請假到上述兩地及其他玉器生產、銷售地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如何讓涉玉器行業社矯對象“出得去”“管得住”,充分保障他們正常的生產經營?爲此,四會市檢察院開展充分調研,詳細瞭解社區矯正機構在管理玉器行業社矯對象時遇到的新情況,重點關注此類社矯對象因生產經營需求請假外出或經常性跨市、縣活動審批和管理中的痛點問題。

經過全面調研,四會市檢察院聯合該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印發《工作指引》,重點圍繞調查評估、決定和接收、監督管理、教育幫扶四個方面,明確社矯對象外出從事玉器經營活動的申請範圍、審批流程和管理規範,加強涉玉器行業社矯對象監管工作。

“以往沒有明確的制度指引,可能爲了不出錯‘一刀切’,出現社矯對象只能留在四會從業的現象。如今,社矯對象外出從事玉器經營活動便捷規範多了。”四會市檢察院檢察官表示。(陳曉燕 葉斌)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