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鬱南縣桂圩鎮人民政府原副鎮長謝泉高被“雙開”

據石都清風消息:日前,經鬱南縣委批准,鬱南縣紀委監委對鬱南縣桂圩鎮人民政府原副鎮長謝泉高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謝泉高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和接受宴請;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他人財物;貪慾膨脹,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爲謀私的工具,夥同他人騙取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業務介紹、項目承攬、辦理土地調規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謝泉高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鬱南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鬱南縣委批准,決定給予謝泉高開除黨籍處分;由鬱南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鬱南縣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瀟湘晨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