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粵港澳大灣區專項立法計劃出爐
李舒瑜
《廣東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粵港澳大灣區專項立法計劃(2024-2027年)》近日出爐,擬從今年起用4年時間制定9部大灣區法規,涉及就業、醫療、軌道交通、氣象合作、新興產業等方方面面,形成一批具有標誌性、引領性的立法創新成果,以高質量法治助力建設世界一流灣區。
根據《立法計劃》,這9部法規都是從“小切口”入手,以每年制定兩部左右的速度推進。其中,今年制定的《廣東省促進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就業創業條例》《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條例》已經出臺。2025年計劃制定《廣東省促進粵港澳氣象合作發展條例》《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軌道交通條例》;2026年計劃制定《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商事調解條例》《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人工智能產業合作發展促進條例》;2027年計劃制定《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律師業合作條例》《廣東省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保障條例》。同時,還計劃適時制定《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青少年交流條例》。
今年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佈實施五週年,深圳、廣州、珠海等地已圍繞前海、河套、南沙、橫琴等大灣區重大合作平臺制定一系列法律。在此基礎上,省人大常委會以香港、澳門、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在開放合作、交流互鑑、共同發展中的具體問題爲導向推進立法。立法計劃要求,9部法規在覈心制度設計上要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增強立法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重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記者 李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