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各地級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全部使用電動汽車或氫燃料電池車
財聯社12月10日電,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廣東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推廣使用清潔低碳的運輸及作業工具。各地級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全部使用電動汽車或氫燃料電池車。珠三角地區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車、接入平臺的網約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務用車中新能源汽車和節能車比例不低於60%,其中新能源汽車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0%。公務租車提倡選用新能源汽車。各地級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輕型郵政快遞、輕型環衛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達80%以上。通過劃定限行區等措施推進淘汰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
燃油鐵路機車加快改造升級爲電力機車,未完成“油改電”的機車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國六車用柴油(含硫量不高於10ppm)。在火電、鋼鐵、水泥等行業及港口碼頭、機場和物流園區加快推進中重型貨車、內部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更新改造,發展零排放貨運車隊。推進“近零碳碼頭”試點示範。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船舶和機械設備,加強對船舶使用不符合標準燃油行爲的監督執法檢查。到2025年,形成較完善的珠三角內河液化天然氣(LNG)動力船舶運輸網絡;結合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實施,全省基本淘汰第一階段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具備條件的更換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發動機;基本消除船舶“冒黑煙”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