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進一步減輕購房壓力,公積金繳存餘額倍數提至16倍

近日,廣東省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將繳存餘額倍數由原來的12倍調整爲16倍。該新政從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日起受委託銀行受理的貸款申請按新標準執行,有效期爲5年。通知顯示,佛山市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應當不低於20%。同時,遵循“先存後貸、存貸掛鉤”的原則,佛山市公積金貸款實行差別化貸款,即不同繳存時間對應不同的最高貸款額度。夫妻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且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繳存時間的認定以主借款申請人爲準。在佛山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高層次人才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繳存時間按≥36個月認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