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 17日起打入全額交割股

一、併案停止買賣:中福之前已停止買賣,再因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2年第二季財報,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證交所公告8月17日起,股票併案停止買賣。

二、變更交易方法:亞太電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之二分之一(每股低於5元),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8月17日起,股票列爲變更交易方法,即打入全額交割股。

三、繼續列爲變更交易方法,並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華冠目前已列爲變更交易方法,但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每股低於3元),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證交所公告8月17日起,股票並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