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觀點-爲何臺灣公立大學世界排名直直落?
圖/本報資料照片
根據〔2023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臺灣在公立大學部分普遍不佳且多數下滑;今年,臺大的排名爲187名,較去年的113名下跌74名,明年是否會跌出200名外,尤值關心。
在這次泰晤士的世界大學排名中,中國醫藥大學(251-300),臺北醫學大學(301-350),亞洲大學(351-400)的排名是緊跟在臺大之後,且在清華(501-600),陽明交通(501-600)及成功大學(601-800)之上,這樣的情形說明了,臺灣的一些私立大學不論在經營效率或是學校治理上,都遠較多數臺灣的公立大學爲佳,因此,臺灣目前在高等教育上的困境,竟也有奮發突起之勇者,着實令人驚豔,未來亦不無可能超越臺大。
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高校世界排名居前者,多爲美國高校;若與美國相較,現今臺灣的「大學法」與美國公私立大學的運作有諸多不同,而這也是現今臺灣高等教育陷入困境之所在。
以美國的公立大學爲例,有許多州都有聯大系統,如加州大學(UC)下設有柏克萊、洛杉磯等知名分校,而在這些分校之上,設有董事會 (Board of Regents), 其他如德州、堪薩斯州等都有類似董事會的設立。該董事會通常由州長任命,而各分校的校長人選通常是由上述董事會遴選後,全權決定,而與臺灣不同的是,新任校長的遴選及決定,在許多案例中,也沒有原學校老師及學生的參與,而學校的老師及同學,是在人選確認公佈後纔會得知,套句臺灣的流行語,它就是百分之百「黑箱作業」的。
更有甚者,美國公私立大學的校長,可視爲大學的 CEO,他有很大的權力,諸如各學院、系所的整並及重組等,都是校長一人可以乾綱獨斷的,而在這重組的過程中,有許多終身職的教師,若無法被安排(插)至新組成的院或系所時,因原有的院及系所已不復存在,故其將喪失原終身教職的保障,而面臨失業或須另謀教職,因此,美國大學的教師雖有終身職的名義,但其實質的保障可能比臺灣公立學校爲差。
美國公私立大學校長有權可直聘各學院院長,而校方(如副校長)及學院院長亦有權決定是否給教師終身長聘合約,校長及董事會也有權否決給予終身聘之建議。惟若校長和各級主管表現未能達標時,也有可能隨時被撤換。
此外,各系教師年度若得到若干美元的加薪額度時,則系主任有權決定繫上老師的不同加薪額度,且通常校方亦會硬性規定,繫上每位老師的加薪幅度應依每位教師表現(merit)之不同而有所區別,更不可打着「「教授治校」旗號,任由大家瓜分。
爲此,在美國的公私立大學裡,是沒有聽到什麼「校園民主」的口號;而「教授治校」的理念,也與臺灣相差甚遠。在美國,不論是校長、副校長、院長、系主任等都屬於學校「管理團隊」,當然也都是教授,也當然是「教授們治校」,相對的,一般的教師及學生,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是無權參與的。
依臺灣「大學法」第8條規定,「大學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負校務發展之責,對外代表大學」,然依該法第15條規定,「大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爲此,它架空了校長的權力。此外,依該法第20條規定:「大學教師之聘任、升等、停聘、解聘、不續聘及資遣原因之認定等事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如此一來,也進一步架空了系所主管、院長、教務長或副校長裁量權,這是現今臺灣各公立大學的真實寫照。
校園民主的結果,也必與校園民粹共生,現今臺灣的公立大學校長、院長等人在既沒有胡蘿蔔也沒有棒子下,是很難有所作爲。
更有甚者,大學裡,教師的能力也當然各不相同,若是教師的能力不論是依常態分配,或是卜瓦松 (Poisson)分配,能力強者永遠都是少數,爲此事事投票的結果,能力強者是永遠都投不過能力次強者「及」較弱者結合後的多數,精英領導變得很不現實,也常常淪爲自取其辱的笑柄。當然,在臺灣的學校裡,最好的明哲保身之道就是作夥鄉愿。
本文實無意貶低臺灣的公立大學,唯本文須嚴肅地指出,在國外絕大多數大學都沒有采臺灣「大學法」這種權責不分的「全民共管」模式時,臺灣公立大學的世界排名,很可能只會一步步(或快速)地往下滑,原因無它,這是因爲:別人的進步只會快且會更快,反觀臺灣的進步卻只會慢 … 且只會愈來愈慢。(注:此文爲精簡版,全文請參見工商時報名家評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