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時報》刊文,再點名傅政華、劉新雲

編輯丨李巖

4月12日,《學習時報》刊文“堅決剷除‘政治騙子’生存土壤”。

文章指出,近年來,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的被查處官員通報中,“政治騙子”的表述多次出現,中央加大力度打擊結交、充當政治騙子的問題,要求堅決剷除“政治騙子”生存土壤。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嚴厲打擊那些所謂‘有背景’的‘政治騙子’”;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強調,要有力打擊各種政治騙子,嚴格防止把商品交換原則帶到黨內。2023年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增第五十五條,明確對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或者被政治騙子利用的,以及充當政治騙子行爲的處分規定。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部署2024年工作,要求嚴懲政治騙子,突出剷除土壤條件深化反腐敗鬥爭。

文章提到的案例包括——

2022年3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十九屆中央委員、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傅政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通報指出傅政華完全背棄理想信念,從在重大問題上弄虛作假、欺瞞中央,危害黨的集中統一;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長期結交多名“政治騙子”,造成惡劣影響等。

2021年8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山西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省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劉新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劉新雲喪失政治原則,毫無“四個意識”,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結交“政治騙子”,熱衷政治投機,造成惡劣政治影響。

2021年4月,江西省吉水縣委書記袁守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在違紀通報中,指出袁守旺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巡視工作,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證據,袁守旺爲逃避組織審查調查,找到在北京的永新籍商人賀某,請求其幫助疏通關係,化解“危機”。但事與願違,袁守旺最終還是被留置調查,賀某也因涉嫌詐騙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文章指出,“政治騙子”往往真實身份普通,卻能假借各種政治僞裝,通過五花八門的騙術,展示政治資源,騙取黨員幹部信任。他們有的設計虛假身份,冒充或虛構領導幹部及其親屬、朋友、身邊工作人員,或者有特殊背景的專家教授、學者智囊、“大師”等;有的通過各種方式進行包裝,比如僞造領導幹部圖文影音資料、虛構與領導幹部交往經歷、營造有經濟實力的人設、傳播政治謠言、編造內部消息、假意“牽線搭橋”方式展示所謂“稀缺的政治資源”。

文章提到,要在加大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政治騙子”的基礎上,堅持“風腐同查”。不少“政治騙子”習慣通過“組飯局攢人脈”,逐漸演變爲腐敗行爲,要以案看風、由風查腐,嚴肅糾治不正之風背後的腐敗問題,深挖背後利益勾兌、拉幫結夥等問題,進而警示領導幹部從日常生活的小節上約束自己,自覺做到慎言慎行、慎權慎友,不斷提高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避免由風及腐。同時,要進一步完善選人用人、執紀執法等方面的體制機制,從制度上剷除“政治騙子”滋生的土壤。黨組織要堅持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領導作用,嚴把選人用人風氣關、程序關、質量關,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規定,堅決反對任人唯親,確保選人用人上的風清氣正,從根本上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增第一百四十三條,要求對干預和插手行爲負有報告和登記義務的受請託人,不按照規定報告或者登記,要給予紀律處分,有效推進體系化糾治違規干預插手行爲。只有規則有效的運行,才能讓任人唯親、排除異己、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說情打招呼、隨意插手干預的潛規則無處藏身,真正做到剷除“政治騙子”的生存土壤,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政知君注意到,2022年,《學習時報》曾刊文“謹防和遠離‘政治騙子’”,揭露所謂“政治騙子”的真實面目。彼時的文章提到,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的傅政華、劉新雲等貪腐案件中,披露了他們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長期結交多名‘政治騙子’,造成惡劣影響”。這一用詞觸目驚心、耐人尋味,既讓人警醒,更促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