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投訴禁愛令校方恐嚇「直球對決」 青民協:徹查泄密、追究責任

臺中市立人高中學生向教育部及臺中市教育局投訴學校有禁愛令,但個人資訊疑遭曝光,引發爭議。(林志成攝)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今天揭露,臺中立人高中有學生不滿學校實施禁愛令而向教育部國教署署長及臺中市市長信箱投訴,竟遭學務主任透過廣播系統恐嚇「我知道你是誰,來直球對決」,他們要求籲教育部、臺中市教育局應徹查泄密、追究主任責任。

臺中立人高中學校實施嚴格禁愛令,學生在學校或校車上,被學校查獲情侶牽手、擁抱、摸頭,就會被叫到教官室去寫偶發單(書面反省),甚至會通知家長,有時會被記警告、小過。

學生認爲「牽個手就要寫反省單、通知家長」,學校的管教行爲明顯是在施行「禁愛令」,違反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注意事項」規定。多位學生向教育部國教署長信箱、臺中市長信箱投訴,指控學校管教行爲違法且不合時宜。

然而,學校在上週五的結業式中,學務主任蕭主任透過全校廣播向學生表示,「當你陳情信當中,談及到男女朋友的親密關係,在校車上親密關係,包括校園內抱抱、摸頭、牽手,你都認爲學校管理是違法的。我知道你是誰,我很歡迎你直接到主任辦公室跟我直球對決,學校揹負着家長的期待,學校的管理絕對都是符合教育部的規定。」

青民協表示,學生陳情資料依法都應予以保密,爲何學生向教育部、臺中市教育局投訴,學校會知道誰是陳情者,主管機關應立即啓動調查,是否有公務員泄漏陳情資訊給校方,並應讓泄密者負起行政責任。

青民協呼籲,「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在處理學生陳情學校違法時,對於陳情學生的身分應依法嚴加保密,切勿透過任何管道讓學校知道陳情人身分,否則未來學生將不再信任主管機關的陳情機制。對於立人高中校方公然對陳情人恐嚇,甚至威脅直球對決,作爲主管機關的臺中市教育局,應公開譴責該位主任的不當言行,並要求校方不應再實施違法禁愛令。」

教育部國教署迴應,6月12日接獲民衆陳情後,6月13日函轉檯中市政府教育局妥處,並請應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注意陳情人身分保密等規定。國教署將再次函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督導學校,並確實查處學校處置之適法性,如有涉及行政違失,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另依「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注意事項」規定: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如爲避免因學生未嚴守性別平等及人際相處分際,造成危害校園學習環境秩序、公共利益或影響其他學生學習權益,應考量其整體規範目的,明確規定處罰之要件,不得僅籠統將情感(男女)交往、情感(男女)關係曖昧、情感(男女)行爲不檢或類似規定作爲懲處要件。

教育部國教署重申,已年多次函請各地方政府應檢視所屬學校是否訂有與情感教育宗旨有違之校規(含學生獎懲規定)並予以修正,且本於教育及輔導的立場引導學生面對情感交往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