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測帶手機 最重扣5級分

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21日討論學測違規事件。大考中心副主任鄭中平表示,疑義答案卷共40件,包括顯示自己身分、寫了與答案無關的文字或符號以及污損或破壞答案卷,都是扣1級分。

大考中心去年起取消應試時帶手機全部扣到零級分的懲處,不過今年仍有很多考生帶手機,考試委員們經熱烈討論後判定,有攜帶而未使用者酌扣2到3級分;有碰觸的動作就扣4級分以上,最嚴重者仍是5級分全扣。

大考中心試務召集人沈青嵩補充,有考生國寫第2大題後半篇寫滿「哈哈哈」;或用海報字體寫「第2大題作答區」、「辛苦了」、畫蟲、畫連環漫畫,還是要依規定扣分。

外界關注的國文選擇題第28-30題(樂評馬世芳談羅大佑、李宗盛),大考中心確認答案無疑義,且引用著作權法第54條,法源沒問題。

今年試場違規案件總共740件,以未攜帶證件且未於規定時間內送達358件爲大宗;此外跟攜帶手機相關的有259件,包括攜帶行動電話或手錶且應試時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171件,攜帶行動電話或穿戴式裝置88件。

其中臺北二考區鈴響後有考生開始翻試卷,監試人員制止,鈴響完才宣佈開始作答;但事實上只要鈴響就可作答,大考中心依公式補償:若60分則補償後是60.18分;80分則補償後是80.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