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榛蔚愛將遭查 人人自危
花蓮地檢署調查2月初的「查水錶」事件,檢方向法院聲請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右)羈押禁見,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明良臻昨交保離開法院。記者王思慧/攝影
花蓮檢調前天調查「查水錶」案,搜索花蓮縣府民政處,檢方發現縣長徐榛蔚愛將、處長明良臻刪除手機訊息,認定有湮滅證據、串供之虞,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雖認定他「罪嫌重大」,但「審酌本案進度及當事人意見,認尚無羈押必要」,裁定五十萬元交保,不得接觸其他被告、證人。
另外檢方也命副處長吳俊毅卅萬元、花蓮市戶政所主任鍾威霆廿萬元、四名戶政事務所人員二至三萬元交保。
基層人員透露,花蓮市戶所從未辦理過相關作業,承辦人員乖乖依上級指示登門查對,根本沒想到會觸法,如今瀰漫低氣壓,人人自危出現寒蟬效應,擔心做也錯、不做也錯,人人都不想負責查對工作,以免夾在藍綠角力中粉身碎骨,恐影響第二階段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