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展維服務處前放煙火 嫌犯落網有再犯之虞 聲押獲准

屏東縣議員許展維日前宣佈退出屏南立委選舉後,服務處前遭惡意放鞭炮,警方1日持搜索票逮獲李嫌,訊後依恐嚇罪嫌送辦,檢方復訊後聲押獲准。(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民進黨籍屏東縣議員許展維日前宣佈退出屏南立委選舉後不久,56歲李姓男子不僅到許服務處前放鞭炮,還直接在個人臉書發文稱「剛剛慶祝僞善者揭露面紗,在門口放了煙火」,警方1日持搜索票將李嫌逮捕到案,案經檢方復訊後,認李嫌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據瞭解,許展維7月31日晚間宣佈退選後不久,他的萬丹鄉服務處前方在10點34分被惡意施放煙火,許展維說,他發現有輛箱型車停在他的服務前方,隨後副駕駛下車,在馬路上隨機施放2個煙火,甚至對服務處用手機錄影、咆哮,接着上車離開。

許展維怒斥:「我懂你們在警告我不要亂講話,但許展維無所懼!爲了保護家人,我已經正式向警方報案,我也請警方儘速破案!抓出幕後黑手!」

然而,放煙火的人似乎很怕大家不知道他是誰,直接在個人臉書上發文寫下「剛剛慶祝僞善者揭露面紗,在議員服務處門口放了煙火」、「剛剛慶祝僞善者揭露面紗,在門口放了煙火,明天有人要一起參與更大的煙火活動嗎」?

對此,警方1日下午持拘票、搜索票將李嫌逮捕到案,全案訊後依恐嚇罪嫌解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案經檢方復訊後,認李嫌涉犯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因此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後,法官2日裁準羈押。

屏檢指出,李嫌因認許展維夫妻涉犯貪污罪嫌,而前往許位在萬丹鄉服務處前方的道路上燃放煙火,還於同晚在臉書上貼文聲稱後續將邀集他人蔘與更大活動,此已涉及以加害生命、身體及財產的恐嚇言論,足使許展維心生畏懼,致生危害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