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願業績達1千萬元捐200萬卻反悔 女反控廟方詐欺 法院判無罪

呂女向彰化縣一間私人宮廟聖母請願,業績達標要捐200萬元作爲宮廟購地金,卻遲未捐款,宮廟負責人林女、孫男以「神明會生氣」爲由,要求呂女履行捐款,呂女捐款卻覺得自己被騙,提告2人詐欺,彰化地院審酌判決2人無罪。(葉靜美攝)

呂女向彰化縣一間私人宮廟聖母請願,若業績達1千萬元,就要捐200萬元作爲宮廟購地金,但呂女卻遲未捐款,宮廟負責人林女、孫男即以「神明會生氣」爲由,要求呂女履行捐款,呂女因此捐了170萬元,事後卻覺得自己被騙,提告2人詐欺,彰化地院審酌判決2人無罪。

判決書指出,林女、孫男爲彰化縣某私人宮廟負責人,呂女從事保險業務,2020年間,因朋友介紹,到2人的私廟尋求信仰幫助,也覺得有獲得幫助,後來聽到2人打算另覓場地遷移私廟,但欠缺購地建廟資金時,呂女因而起念想要捐款幫忙購地建廟,林、孫2人也告訴她可向「聖母」許願祈求「聖母」幫忙財運,若較佳業績,就能有較多收入可捐款建廟。

呂女向「聖母」擲筊許願,若「聖母」幫助她2021年「業績」達1千萬,將捐200萬元作爲購地捐款,呂女陸續捐款52萬多元,後來呂女業績達標,但呂女卻遲未捐款200萬元,2人向呂女表示,若未捐足神明會施以處罰,將會工作不順,財運不好,呂女即捐出170萬元作爲購地捐款。

呂女認爲,林女、孫男2人對她說,神明對她很不滿意,自己說出來要捐的金額200萬元就應該履行,否則神明會處罰,其財運會被鎖住,捐款後錢又被2人挪做他用,想向2人索取捐款收據抵稅未果,因此提告2人詐欺。

林女、孫男否認犯行,辯稱沒有保證捐款神靈就會庇佑她事業賺錢,是呂女自己跟神明許願業績達標就捐200萬元作爲購地捐款;也沒有跟呂女說若未捐足神明會施以處罰,會工作不順,財運不好的話。也有跟呂女說會先動用到購地捐款及車款應急,她也同意。

法官認爲,宗教、民俗信仰,即信者恆信,有超越理性與科學,被告等固有向告訴人言及應履行捐款,神明很生氣,會處罰,使其財運不佳等詞,然神明是否會施以處罰使告訴人財運不佳,縱使認系屬惡害告知,亦爲被告等所無法直接或間接予以支配掌握,難認其等該當刑法之恐嚇,因此以罪證不足,判處林女、孫男無罪。

呂女亦提出民事訴訟,要求2人需返還詐騙的222萬多元,她因被2人恐嚇「神明會處罰」,造成身心受創,每天需服用4顆安眠藥才能入睡,要求精神損害賠償80萬元,共求償302萬多元,法官因判詐欺無罪,駁回求償之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