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乃麟女密友涉賭、詐欺7罪 合併執行2年6月

高院

外界稱爲藝人徐乃麟女密友的董子綺,被控藉徐的內湖豪宅經營麻將賭場,佯稱投資股票侵佔款項、詐騙公司登記規費多件官司陸續定讞,檢方就董女所涉詐欺、賭博、侵佔、僞造文書7罪聲請高院定應執行刑爲2年6月,得易科罰金,扣除她先前已執行徒刑5月,尚須執行2年1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約75萬多元。

藝人徐乃麟因遭爆料內湖豪宅被作爲賭場,引發軒然大波,事後檢警查出是徐的女性友人董女2016年與楊姓女子承租徐的豪宅,作爲麻將賭場抽頭,董、楊2女被依賭博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董女另被控向人遊說合夥投資慶富造船股票,卻僞造文書假買賣後侵佔300萬投資款,高等法院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確定。

董2018年與徵信業者江梅綺合開公司,被江控告詐騙公司登記規費11萬3450元,另她2009年任職法律事務所,負責某公司登記及帳務,侵佔50萬元驗資款,盜領1萬5500元,被依詐欺、業務侵佔罪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定讞。

此外,董女被控於2015年以仲介土地買賣爲由,要求2金主先各付200萬、50萬元佣金,事後董沒賣掉土地也沒還錢,高院依詐欺罪判董女6月徒刑確定。

檢方就董女所涉7罪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裁定應執行2年6月,得易科罰金,若扣除董女先前已執行徒刑5月,董女尚須執行徒刑2年1月,得易科罰金75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