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難敵綠油油

(圖/本報系資料照)

藍委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擬將釋憲門檻自「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提高爲「2/3以上」,此舉看似有助改善大法官濫權,但以憲法法庭綠油油的現況而論,只要賴政府提高「動員大法官」的力度,一樣可輕鬆越過門檻。眼前司法之手介入政治之爭的亂象,實難透過修法根除。

賴清德執政後爲突破國會少數弱勢,摸索出一條「挾司法霸凌政治」的執政方法。例如,面對國會改革法三讀,四機關聯手聲請釋憲由大法官裁定暫時處分;爲達成廢死目標,近日則由大法官做出實質廢死的釋憲。

如今,就連總預算案經表決退回,行政院也揚言釋憲,擺明只要不合賴政府之意,大法官就能登場扮演清道夫,協助掃除執政路上的石頭。憲法法庭不僅淪爲民進黨附隨組織,甚已膨脹成立法院太上皇。

爲此,藍委提案修訂《憲法訴訟法》,針對釋憲與暫時處分的門檻從現有總額過半同意,改爲2/3以上同意。有綠委稱此舉是架空憲法法庭,但民衆要問的是,難道憲法法庭就能架空最高民意機關?眼見相互制衡的憲政體制被大法官支解,在野黨試圖捍衛民主監督的權力,何錯之有?

更甚者,其實以賴清德提名競總主委姚立明、民進黨仲裁委員會委員廖福特等「自家人」擔任大法官來看,所謂「司法霸凌政治」只會日趨惡劣;情況之悲觀,甚至已難透過提高門檻來解決。因爲,只要15位大法官全數效忠民進黨優於效忠憲法,就算門檻訂到像死刑釋憲要求的「全體一致決」,又有何意義?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限度,這句話放在大法官身上同樣適用。再多的防傾設計,只要心是綠色的,修法終將徒勞無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