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禁忌症 降血壓藥「nebivolol」 嚴重肝功能不全者不可用

食藥署經參考美國、加拿大作法後,修訂「nebivolol」藥品禁忌症爲嚴重肝功能不全者。(林周義攝)

降血壓藥「nebivolol」具傷肝風險,過去在仿單中,僅載明肝功能不全、肝功能受損者不可用。食藥署經參考美國、加拿大作法後,修訂藥品禁忌症爲嚴重肝功能不全者,若爲中度患者,可在調整用量後使用。許可證持有商應在明年7月31日之前,完成中文仿單變更,逾期未完成者將廢止其許可證。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表示,「nebivolol」需經由肝臟代謝,相關不良反應有2例,其中1人是合併其他用藥引起,另1人則在使用「nebivolol」後肝指數上升,爲一名沒有肝病的90多歲男子,停藥後狀況已改善。

目前國內共有3張「nebivolol」許可證,根據健保署統計,年使用量爲2912萬顆。食藥署今宣佈藥品安全評估諮議小組討論後,決定修訂含中文仿單的禁忌症,將肝臟疾病相關使用禁忌之敘述,修訂爲「嚴重肝功能不全 (Child-Pugh Class C)」。若病人無法使用,國內仍有其他替代藥可用。

食藥署也要求在「用法用量」段落,加刊中度肝功能不全病人的初始劑量調整內容。舉例而言,中度患者起始劑量爲2.5毫克,每天1次,如有需要,則再調整劑量。另外,「藥物動力學特性」段落刊載肝功能不全病人的試驗結果、藥物動力學數據等相關安全性資訊。許可證持有商應在明年7月31日之前,完成中文仿單變更,逾期未完成者將廢止其許可證。

陳惠芳提醒醫師,開立藥品時,應遵循食藥署公告的再評估結果,審慎評估用藥的風險及效益,嚴密監控病人服藥後是否有肝功能異常。「nebivolol」屬於醫師處方藥,應遵循醫囑服用,切勿自行過量或減量使用,服藥後若出現任何身體不適,或發生不尋常之疲倦、虛弱、食慾不振、上腹疼痛、皮膚或眼白變黃等症狀,請立即告知醫療人員或尋求醫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