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試睡”尷尬了誰?

拍賣直播截圖。圖片來自網絡。

彩雲網評特約評論員 渝西鋒光

“起拍價1200000元,保證金240000元,增價幅度6000元。”日前,位於江蘇蘇州的一處“凶宅”即將開拍。值得一提的是,在拍賣前一天該房屋內進行了24小時的試睡直播,力證“凶宅不兇”。當地法院的法官解釋,之所以與拍賣平臺一起發起這場“凶宅試睡”直播,目的就是爲了營造“凶宅不兇”的氛圍。

爲了證明所謂的“凶宅”其實不“兇”,地方法院竟然和拍賣平臺一起搞試睡直播,這樣的舉動無論出於怎麼樣的初衷,無疑都是有失偏頗、甚至是荒唐可笑的。在民間存在“凶宅”這一說法,認爲發生了非正常死亡事件,這樣的房屋就是“凶宅”;而且,出於充分維護競拍購房者的知情權需要,法院確實有必要儘可能詳細地告知房屋情況。但是,所謂的“凶宅”說法,以及究竟什麼樣的房屋就是“凶宅”,以及所謂的“凶宅”是否就對居住者有着什麼樣的影響等,都還只是存在於傳統觀念中,目前並沒有科學權威的認定標準,更沒有公正客觀的證據支撐體系。因此,舉辦直播試圖證明“凶宅不兇”,這一行爲本身就是缺乏堅定的科學立場。即便圍觀者在看完試睡直播之後,可能會得出“哦,確實沒有多大不好影響”的結論,但是對直播舉辦方的科學素養水準卻會產生懷疑。

儘早將作爲標的物的房屋拍賣處置掉,這是法院與拍賣平臺的共同目的。但是,並不是說爲了實現這個共同目標,法院或拍賣平臺就可以使用不符合身份定位的“歪門邪道”。就報道的情況來看,涉及到的這處住宅,當事人在非正常離世之後,其家人仍在裡面居住了相當時間,其間也沒有發生什麼非正常的詭異事件。事實上,民間說法中的所謂“凶宅”,已經被多起事實證明是缺乏科學依據的迷信說辭。法院本該秉承依法判案原則,以國家法律爲準繩、以客觀證據爲依據,卻試圖以試睡直播來證明“凶宅不兇”,有悖國家法治機構的公權力機關身份。

弘揚法治思維、倡導科學精神,是包括法院在內的國家公權力機關的應有義務;而在具體的日常工作中,引導社會公衆信任法治,促進公衆進一步相信科學、摒棄封建迷信,還需要在細枝末節當中落實落地。就這起“直播試睡力證凶宅不兇”來說,當初的“試睡直播”方案是誰提出的?經過哪些人審覈把關的?又是誰最終批准決定實施的?經過了多個環節,卻沒有出現質疑或叫停的聲音,由此可見相應的職能部門,對科學精神的把握缺乏敏感,對“試睡直播證明凶宅不兇”有無必要,可能造成哪些不良後果和負面輿論影響,缺乏必要的研判準備。

據介紹,在“試睡直播”被媒體關注後,法院方面出面解釋原因,稱是“爲了營造凶宅不兇的氛圍”,這樣的迴應顯然不能紓解民衆疑慮。在法院口裡聽到“凶宅”的說法,法院還出面直播試睡證明“凶宅不兇”……法院作法靠譜嗎?如不靠譜該如何糾正改進?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正面的迴應,“直播試睡證明凶宅不兇”註定會成爲久被質疑詬病的一場荒唐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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