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展、匯豐雙雙收罰單 合計被罰3400萬港元 業務管控缺失敲響警鐘

財聯社7月5日訊(記者 史思同)7月5日晚,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及香港積金局(MPFA)先後發文宣佈,對星展香港及匯豐兩家銀行處以千萬級罰款。其中,星展香港因違反《打擊洗錢條例》被罰1000萬港元,匯豐因強積金計劃轉介項目違反相關操守要求被罰2400萬港元。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監管部門對於金融領域反洗錢的審覈力度持續加強,星展香港此次罰單不失爲對香港金融業反洗錢領域強監管的一個信號。同時,匯豐強積金計劃轉介項目違規被罰也爲行業敲響了警鐘。

同時財聯社記者注意到,金管局也進一步提出,要求銀行建立有效盡職審查措施,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同時,銀行應定期檢視以確保相關措施持續有效。

星展香港違反《打擊洗錢條例》被罰1000萬港元 釋放監管信號

具體來看,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香港)因違反《打擊洗錢條例》被金融管理專員處以1000萬港元罰款。

據調查,星展香港於2012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間的不同時期,就進行持續監控與客戶的業務關係及在高風險情況下進行嚴格客戶盡職審查方面的管控存有缺失,亦未能保存某些客戶的有關紀錄。在該期間星展香港亦沒有維持有效程序以履行《打擊洗錢條例》下與上述管控缺失有關的責任。

不過,財聯社記者注意到,星展香港過往並無與《打擊洗錢條例》相關的紀律處分紀錄,此次爲其首次因違反上述條例受罰。此外,星展香港也已就發現的缺失採取補救措施,並已致力改善銀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的管控。

對於銀行在反洗錢方面的問題,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陳景宏表示,金管局要求銀行建立有效盡職審查措施,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同時,銀行應定期檢視這些措施以確保它們持續有效。

博通諮詢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王蓬博告訴財聯社記者,近年來,監管部門對於金融領域反洗錢的審覈力度持續加強,此次星展香港首次違反《打擊洗錢條例》收到1000萬港元罰單,不失爲對香港金融業反洗錢領域強監管的一個信號。

匯豐銀行轉介項目違規被罰2400萬港元 機構需進一步加強合規建設

另一邊,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匯豐)因強積金計劃轉介項目違反相關操守要求被積金局作出譴責及罰款2400萬港元的處罰,同時相關負責人也被譴責,並被取消主事中介人負責人員資格一年半。

據瞭解,匯豐在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期間,推行一個轉介項目,招募沒有註冊中介人資格的人力資源機構或招聘公司作爲介紹人,向匯豐推薦潛在的強積金企業客戶,併爲此提供轉介費。

後經金管局調查,積金局認爲匯豐就該項目沒有遵守相關操守要求,而該項目前負責人員葉士奇卻沒有識別不遵從相關操守要求的風險,包括提供優待的規範,及不可用未經註冊的人士進行受規管活動。因此在積金局看來,匯豐的缺失,可歸因於葉士奇作爲負責人員的疏忽所引致。

在業內分析人士看來,全球金融強監管是大趨勢,上述鉅額罰單,反映出兩家銀行在內部管理存在缺位,部分管理人員對規範經營意識存在不足,機構需進一步加強合規建設。

同時王蓬博認爲,匯豐此次罰單也爲行業開展業務合規問題敲響了警鐘。在他看來,“雙罰”是國際監管處罰的慣例,監管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罰力度不斷加大,將對從業者有更多威懾力,並促使機構管理者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

“管理層必須要重視合規。”他指出,當前部分銀行及員工合規性和合規意識仍需提升,建議銀行將合規性融入到業務的KPI當中,形成制度化,持續提升合規意識和經營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