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破獲虛擬貨幣竊電集團 查獲7名主嫌、挖礦機1824部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破獲虛擬貨幣竊電集團,查獲8處機房及挖礦機1824部。(警方提供)
警方破獲以李嫌爲首在中部地區住宅區租屋,設置虛擬貨幣挖礦機房並竊取電力方式挖礦。(警方提供)
警方於臺中、彰化等地破獲8處機房,查獲挖礦機1824部、竊電工具等。(警方提供)
警方於臺中、彰化等地破獲8處機房,查獲挖礦機1824部、竊電工具等。(警方提供)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歷經一年多追查,破獲以李嫌爲首在中部地區住宅區租屋,設置虛擬貨幣挖礦機房並竊取電力方式挖礦,再轉賣挖礦所得虛擬貨幣牟取不法暴利。警方於臺中、彰化等地破獲8處機房,查獲挖礦機1824部、竊電工具等,並逮捕李姓主嫌、工程師、機房管理員等7人到案,經臺電計算追償電費高達6400萬餘元;全案依竊盜罪嫌,將李等7人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指出,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從去年6月中旬起,接獲線報臺中地區有虛擬貨幣挖礦廠,因大量用電而導致火災造成民衆大片廠房付之一炬;經臺電公司主動配合調查,發現該廠房疑似私接屋外電線竊取電力,因用電量過大無法乘載而導致私接點起火燃燒,因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即組成專案小組擴大偵辦。
經專案小組歷時一年多追查,發現以31歲李姓男子首的犯罪集團,在中部地區住宅區租屋後,設置虛擬貨幣挖礦機房,並以竊取電力方式來挖礦,再經轉賣挖礦所得虛擬貨幣牟取不法暴利。
專案小組陸續在臺中市太平區、潭子區、西區、東區、神岡區、西屯區及彰化縣伸港鄉等地8處機房,共查獲挖礦機1824部、竊電工具等贓證物;並陸續逮捕李姓主嫌、工程師、機房管理員、股東等身分共7名犯嫌到案;經臺電公司計算追償電費高達6400萬餘元,全案將李嫌等7人,依竊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強調,私接線路大量用電挖礦,極易造成線路超載引發火災,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具極大之危害。竊取電力是違法行爲,除不法所得將一律追繳外,也須承擔相關刑事責任,請民衆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與臺電公司合作,全力查緝竊電之不法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