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火警 疑37年鎮暴噴霧罐惹禍

刑事局前晚發生火警,燃燒面積約1平方公尺;刑事局昨表示,火警地點爲儲藏室,初步瞭解是不明物品燃燒至噴霧罐,起火原因由消防單位調查。圖/刑事局提供

前晚八時許,刑事局警備隊值班員警察覺偵防大樓有異味,派員逐樓察看,沒多久消防警報聲響起,員警發現二樓儲藏室冒煙,持攻堅用電動油壓裝備破門,先拿滅火器噴灑,消防隊到場再射水撲滅。

刑事局說,儲藏室放鎮暴用噴霧罐、打靶完無火藥訓練彈殼、過期滅火器,及鐵架、鐵桌、鐵梯等雜物;火勢燃燒部分噴霧罐,未燒及訓練彈殼,將聯繫專業廠商處理噴霧罐,起火原因由消防鑑識調查。

檢視儲藏室有十餘罐噴霧罐,爲國造制暴噴霧罐,由國軍聯勤二○四兵工廠一九八七年十二月製造,研判是早年保一總隊配發,具刺激性化學成分,用於鎮暴,但多年來未使用,刑事局尚在清查存放時間及交接狀況。

儲藏室由後勤科管理,平常上鎖管制,僅承辦人可進出,本月五日剛盤點;刑事局室內全面嚴禁煙火,儲藏室有空調,但據瞭解有窗戶,噴霧罐可能受陽光照射。

消防官員說,噴霧罐原理是強力壓縮化學物質至罐內密封,利用罐身內外壓力差噴灑;噴霧罐經高溫日曬,罐內氣體壓力大過罐身負荷時可能爆炸起火;金屬罐身鏽蝕、塑膠罐身脆化,也可能爆炸,不過因罐內氣體會逐漸從裂縫釋放,類似爆炸較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