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半夜闖紅燈遭機車攔腰撞 機師夢碎求償300萬!最終結果曝
▲行人闖紅燈被機車騎士撞倒均掛彩,法官判2人各50%過失責任,都得賠對方。(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北市1名錢姓男子2020年騎機車撞倒走在行人穿越道的曾姓男子,錢男臉部骨折破相,告曾男半夜闖紅燈折返走害他措手不及,求償125萬餘元,曾男批錢男沒減速禮讓行人,造成他腦震盪與下半身骨折不能開飛機,反控求償300萬元,臺北地院二審認定雙方各有50%過失責任,判錢男須賠63萬餘元、曾男須賠8萬餘元,全案確定。
本案發生於2020年11月21日深夜10點多,錢男騎機車在北市松江路由北往南直行,途經松江路、四平街路口,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從西向東穿越四平街的曾男,雙雙倒地掛彩,錢男滑行導致左側眼眶、頷骨與顴骨骨折、手腳擦挫傷,曾男全身多處擦挫傷,股骨與骨盆骨折、顱內出血且有腦震盪。
錢男提告痛批曾男過馬路看見號誌變成紅燈,已轉身折返卻突然回頭奔跑闖紅燈,害他閃避不及,臉部破相還留下張口角度受限等後遺症,要求曾男賠償他受傷不能上班的薪資損失、住院醫藥費與看護費、後續須動刀取出植入臉部鋼板做醫美等費用,加上精神慰撫共125萬餘元。
曾男認爲錢男獅子大開口,反控錢男沒減速禮讓行人,已被鑑定至少應負一半肇事責任,曾男自稱花費約200萬元學飛行,擁有外國飛行執照、從事機師工作,本件車禍使他身心受創,再也無法通過航空人員體檢、將永久喪失飛行資格,蒙受慘痛陰霾,求償300萬元。
錢男吐槽曾男提不出在國外飛行訓練班結訓證明或官方核發執照,在臺灣也無任何飛航資格,根本沒做過機師,且曾男提告時將近39歲,已錯失年輕黃金時機,未來成功擔任機師機會渺茫。
北院一審指鑑定認爲錢男騎機車沒注意車前狀況、曾男過馬路不依號誌指示,同爲肇事原因,各負一半過失責任,而曾男提不出任職民航機師證明,也未必永久無法通過機師體檢,不能請求接受飛行訓練的學費,判錢男須賠84萬餘元、曾男須賠7萬餘元。
雙方都上訴到底,二審仍認定雙方各有50%過失責任,曾男經查雖有外國航空飛行執照,但無法證明做過機師,且曾男現職半導體公司作業員,勞動能力減損程度降低,改判錢男須賠曾男63萬餘元,曾男須賠目前待業的錢男8萬餘元,全案確定。2人互告涉犯過失傷害刑案,均撤告以免留下前科,獲判公訴不受理,已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