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遭亮刀嗆 南港警速查莽男到案送辦

警方依據車號迅速鎖定潘男,將他查緝到案。(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警方查扣潘嫌作案的生魚片刀。(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北市49歲潘姓男子,去年騎車行經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與一名黃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潘男竟從機車坐墊下拿出一把生魚片刀叫囂,導致黃男心生恐懼至派出所提告,警方調閱監視器,迅速鎖定並將潘男查緝到案,查扣到作案刀具。

警方調查,當時潘與黃男均騎車沿忠孝東路6段往東方向行駛,途中潘嫌疑似未保持安全距離超車,令黃男不滿,遂在停等紅燈時質問潘嫌,雙方引發口角衝突。

不料,潘嫌激憤之下,竟取出機車坐墊下的生魚片刀,潘嫌雖僅有握刀、未有傷害行爲,但黃男仍到派出所提告恐嚇;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迅速鎖定車號並掌握潘嫌身分查緝到案,訊後,依恐嚇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林地院判決處拘役40日。

南港分局表示,行車時應遵守交通規則,依照路權相互禮讓並保持安全距離,如發生車禍或行車糾紛,應尋求警方協助或其他正當法律管道解決,若訴諸暴力等不法手段,警方將勿枉勿縱,依法究辦,決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