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新地標 國影中心2期審議通過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2期場館15日由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都市計劃發佈實施後,將由文化部接手規畫設計、興建。圖爲1期場館。(新北市政府城鄉局提供/呂健豪新北傳真)

新北市新莊副都心的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2期場館,15日獲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後續將依程序完成都市計劃發佈實施作業,並由文化部接手規畫設計及興建工程。民代則希望2期能打造成新莊新地標以及國際級影視中心。

爲了提升國家整體電影文化產業,並執行國家影視及廣播文化資料典藏及推廣政策,同時因應1期場館空間不敷使用的現況,新北市府與文化部協力籌建國影中心2期場館,將原用地變更爲「國家電影文化中心用地兼供停車場使用」。

城鄉局長黃國峰說,新莊副都心爲大漢溪北三大核心之一,本案透過文化部與新北跨局處合作檢討,未來不僅滿足2期場館所需空間及文化資產保存與推廣功能,也提供汽、機車停車位各500席、留設大面積開放空間等,強化當地公共服務量能與品質。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翁震州表示,國影中心都市計劃在2003年臺北縣時期就已通過,但1期場館卻延宕近20年才啓用,導致價值數十億的土地縮水成以辦公廳舍爲主的窘境,讓地方民衆不免失望甚至遺忘。

翁震州說,如今2期場館終於要啓動,期盼能恢復原規畫的國家電影院、電影博物館、圖書館、資料館及多功能互動設施,打造如同高雄流行音樂中心,成爲新莊的地標,併成爲電影愛好者的交流中心。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戴湘儀認爲,樂見該案審議通過,但2期規畫以典藏爲主,建議文化部應多聽取地方意見,除保存國家重要電影文化視聽資產,也要達到充實民衆文化內涵、提升生活品質、帶動周邊產專區發展的目標。

戴湘儀表示,2期場館規畫兼具文化保存研究與推廣教育的功能,也應納入符合國際規格的多功能展演廳,同時在人行動線與1期建築的串接上做完整規畫,戶外綠地空間也可加入友善在地的元素,讓其成爲真正國際級的影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