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上任1年多 擬調整「搬風」多個局處科

新竹市政府外觀。記者張裕珍/攝影

新竹市長高虹安上任1年多,一級主管局處長辭職、異動屢次引發話題,今天傳出局處科室將有一番組織改造,包括城銷處、行政處、民政處與工務處等局處都可能會有科室「搬風」。竹市府迴應,正在參考近期各縣市組織改造案例盤點佈局,會有最適切的調整,且須經議會審議通過,上路時間未定。

新竹市政府目前共有21個局處,組織編制已達上限,無法再成立新的局處。高虹安上任以來維持前市長林智堅任內的局處規畫,僅有小幅度局處科別有調整,據瞭解,府內運作普遍認爲,行政處、城市行銷處有業務性質相似部分,城市行銷處雖以城市行銷爲名,但卻負責公園工程與設施維護,實際上較適合由工務處掌理,有調整空間。

目前新竹市城市行銷處只有3科,組織調整方向可能將市府城銷處的觀光維護與觀光工程科移往主掌工程的工務處,並留下整合行銷科,另將行政處負責媒體新聞事務的公關新聞科,以及專責接待外賓、出國考察等業務的民政處國際大陸科移往城銷處。

針對局處組織改造一事,竹市府指出,高虹安市長自上任以來,持續以符合施政方向、精進政府效能、增進市民福祉等原則爲基礎,來進行組織調整相關規畫,也參考了近期各縣市組織改造的案例,如桃園市、基隆市、苗栗縣、南投縣等,以進行組織調整的盤點佈局,目前暫無實施時間表。

人事處說明,地方制度法規定,市府組織改造須向市議會提出組織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組織自治條例及編制表經由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再報請內政部及考試院備查。

組織改造引起府內議論,是否影響公務員職務?人事處也說明,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6條、第8條明定,地方機關如有業務重疊、調整或移撥、管轄區域調整或裁併等情形時,應予調整,至於行政機關辦理組織修編時,人員隨業務移撥是基本原則,工作權並不會受到影響,基層同仁目前業務型態也不會有太大的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