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並」拚10月底送件 金管會:員工安置計劃要有共識

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表示,依照金融機構合併法,要由預計合併的兩家金控一起向金管會申請許可,就目前瞭解,臺新金與新光金正就合併案準備資料中,目前金管會還沒有收到相關資料。

臺新金與新光金在送件前,是否要完成員工安置計劃?侯立洋表示,依照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2條,提出的書件中有合併契約書,當中就包含受僱人權益處理,也就是要包含員工安置計劃。他強調,合併案對客戶、員工、股東權益保障,與對社會大衆的影響,都會綜合納入考量。

員工安置計劃要經過工會認可嗎?侯立洋指出,在2022年時全金聯曾有提過相關建議,當時金管會有回覆,金融機構申請合併,要提出員工安置計劃,金融機構要檢附跟工會協商資料,沒有工會也要召開勞資會議的紀錄,讓金管會了解,是否已有跟工會做過協商,或是已有召開勞資協商會議,是要取得共識後的員工安置計劃。

但若員工安置計劃中,有部分項目無法取得共識還能先送件嗎?侯立洋也表示,金管會會看員工安置計劃與金控檢附的資料是否一致,假設沒有全部取得共識,金管會也會進一步瞭解原因,或是請金控再說明或補件,作爲準駁的參考。以富邦金並日盛金的案例來說,中間因爲員工權益雙方有折衷討論,可以補調整後的計劃,報給金管會做準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