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行人地獄汙名 單靠重罰恐難洗刷

不禮讓行人重罰新制轉眼屆滿週年,執法初期雖有不少駕駛人吞罰,但一年來仍有不少無辜行人死傷,今年2月彰化三姊弟過路口時慘遭休旅車撞傷,姊姊臥病、肌肉萎縮,妹妹昏迷指數3,處境堪憐;此外,三寶行人在馬路嬉戲的行爲亦有增多趨勢,500元罰款看來無關痛癢,交通部仍應加把勁,通盤審視、檢討,才能讓民衆真正杜絕險境。

外媒批臺灣爲「行人地獄」,在國際上蒙受污名,交通部去年6月30日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對不禮讓行人的汽機車駕駛人祭出6000元罰鍰最高罰,但專案執法1年,全臺仍有走在斑馬線的民衆遭撞飛,件件畫面令人怵目驚心。

不少闖禍的駕駛人抱怨,並非不禮讓行人,也不是故意違規,但有些交通標誌、標線不清,真的讓人無所適從,部分路口的設計太爛,加上車輛接近行人穿越道時,有些行人不知道該走還是不走,猶豫之間讓駕駛人也無所適從。

由此顯見,重罰手段下並未全然解決問題,駕駛人不禮讓行爲依舊在,不少仗勢「帝王行人」條款的民衆,則演成變本加厲的馬路三寶行爲,微薄的500元罰款如同隔靴搔癢,起不了警惕作用。

執法只是交通的一環,臺灣要洗刷「行人地獄」的污名,並非靠單一法條一蹴可幾,交通部應加把勁,從改善道路設計、用路人再教育等各層面多管齊下,才能坐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