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貧富差距 比想像更怵目驚心

2023年家庭可支配所得差距縮小至6.12倍,是6年來首降,不過,臺灣的真實貧富差距比想像嚴重,可支配所得倍數微降意義不大。記者林俊良/攝影

主計總處昨天發佈一一二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意外出現最高百分之二十與最低百分之二十家庭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下降,但撇開從六點一五倍降到六點一二倍,只有微降○點○三倍,等同沒有變化,再者,家庭可支配所得調查原本就屬薪資及利息等流量概念,且與政府社福政策強度高度相關,若真要看出國人貧富差距,參考性質難與今年四月底主計總處發佈的一一○年家庭財富報告相比,當時最高與最低財富差距高達六十六點九倍,才真的讓人怵目驚心。

貧富差距擴大問題,是多數國家資本化走到極致的共通難題,但到底富人與窮人財富差距有多大,必須透過精細的財富計算才能真實呈現。

今年主計總處發佈兩份資料,一份是四月的家庭財富統計,一份是八月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

根據家庭財富統計資料顯示,前百分之二十家庭平均財富五一三三萬元,後百分之二十家庭平均財富七十七萬元,差距高達六十六點九倍;然而,八月份公佈的這一份報告,前百分之二十與後百分之二十家庭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下降至六點一二倍,而且是一○七年以來首次縮小,然各界反應平淡。

何以兩份資料差距如此大?簡單說,「家庭可支配所得調查」主要是以每個家庭經常性收入爲總額,再減去必要消費等經常性支出後,得到可支配所得。而「家庭財富統計」則是除了薪資收入外,還用大數據推估家庭擁有的股票、不動產及汽機車等所有資產設備價值,是所有財富累積總和,而且沒有扣除支出,因此是存量概念,才能代表真實的財富價值。

瞭解貧富差距真實樣貌,不在窺探國人財富隱私,而是做爲執政者施政重要參考,以便透過更多政策工具弭平不公平及不足之處,可惜主計總處提供的重要貧富差距調查,事隔數十年纔可得之,政府若有心想要縮短貧富差距,首要應精進相關調查,才能對症下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