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金管會打詐幼幼班 難堵洗錢破口

虛擬貨幣已成爲犯罪主要洗錢管道,對檢警調來說,是犯罪偵查的大挑戰。警政署預計從11月開始加強教育訓練,全臺特訓500名「幣流分析師」,全面向虛擬貨幣犯罪宣戰。(翻攝畫面/胡欣男臺北傳真)

詐欺氾濫,今年財損將破新臺幣百億,身爲打詐國家隊一員的金管會,3月才終於接下虛擬貨幣主管機關。9月雖推出10項指導原則,但「循序漸進」低度監管,哪跟得上飆漲的詐欺財損、流竄全球的黑錢?國外的虛幣發展已討論到外太空支付,我們金管會還在殺豬公,不斬斷詐團金流,打詐難竟全功。

加密貨幣已成爲世界通用洗錢管道,不僅詐欺贓款、賄選賭盤,連白領常見的大麻犯罪,也透過泰達幣交易,而犯罪叢生的「暗網」裡,走私軍火、恐怖份子活動,也都用加密幣。

各國都在加強監管力度甚至禁止,金管會卻只能要業者自律,先在年底組公會,觀察半年到一年,再評估立專法。等明年、後年立法上路,恐怕詐欺財損已飆到數百億,任憑檢警調如何追查,被案件量壓垮,都追不到隱匿全球的虛幣金流。

回顧臺灣錢淹腳目的年代,監管股票也花了很長時間,但今非昔比,虛擬貨幣犯罪進展劇烈,不能再用60年前的立法進程看待。

更讓人搖頭的是,金管會10項指導原則,竟排除詐團最夯的泰達幣,只因其屬於穩定幣,金管會認爲與貨幣主權有關,要與央行協商,但央行卻說金管會該管。結果就是,全球佔1000多億美元價值的穩定幣,在臺灣根本沒納管。

更別說日前轟動香港、涉及53.15億臺幣的JPEX加密幣貨幣交易所詐騙案,因是境外幣商,金管會只能雙手一攤稱,非他們監管的業者。

事實上,金管會只要拿出監管銀行的幾分魄力,要有效且嚴管包括個人幣商在內的虛擬貨幣業者,絕非難事。把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當銀行來立法特許監管,對犯罪偵查、取證來說,都會事半功倍。堵住這個洗錢破口,打詐纔有成功契機。